摘 要: 水书习俗是水族人民生活状态的反映,蕴含着水族人民的价值观念和传统文化特征。水书的特殊传承模式以及复杂的水书文字使得水书习俗的延续面临挑战,而立法能为水书习俗的传承提供法律强制性保障。
关键词: 水书; 水书习俗; 水书传承; 立法保护;
一、水书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水书习俗是在2006年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水书习俗是三都地区水族人民的特色习俗,水书习俗是水家人民生活状态的反映,代表着水族人民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特征。水书习俗是通过水书形成、发展和传承并以此构成与水族生活相关的习俗,水书习俗中深深的蕴含着水族人民的文化特征。
(一)水书
水族人民的古文字是水书,它是水族先民创造的雏形文字,水族语言称其为“泐睢”;“泐”为文字和书的意思;“睢” 为水族人民的自称。水书有象形文字,是一种类似于甲骨文和金文的古老文字符号,其中记载着水族古代的天文、民俗、伦理、哲学、美学、法学等文化信息,被誉为象形文字的"活化石"。水书也是水族人民特有的书籍,用于指导水族人民的生产与生活,记录水族人民的民间知识和民间文化,是水族人民的易经,水族人民的百科全书。
由于水书的文字符号复杂,既有类似于甲骨文、金文的汉字,又有象形文字的符号以及图画文字,水书不能独立表达其意义,所以水书的传承仅仅依靠水书浏览是不行的,还需要能够看懂和会使用水书的人加上水书文本才能够把水书传承下来。
(二)水书先生
在水书传承中,有一群特殊人群的存在,那就是水书先生。水书先生是水族人民对于熟识水书,了解水族文化,能够通过应用水书文本和水族习俗来为水族人民择吉避凶的统称。
水书先生的存在使得水书能够延续下去,水书先生是水书习俗传承的桥梁。水书先生的传承方式又是比较特殊的,在水族人民中能够成为水书先生的只有男性,只通过师徒传承或者家传进行传承,采取水书古抄文本与水书先生口传心授相结合进行水书传承。
(三)水书习俗
水书习俗是水书先生通过水书查找出水族人民避凶纳吉的依据,水族人民根据水书先生查找出的依据严格行事,并由此形成了水书习俗。水书习俗真实反映了水家人民的生活状态,以及水族人民在社会活动中的价值观念和文化思想。水书习俗的传承方式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用水族雏形古文字编着的手抄本,二是通过水书先生口传心授,用来补充因为文字难以记录的一些仪式、祝词以及要义。水书习俗构成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水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和人类的共同财富。
二、水书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一)当地水族人民对水书习俗的传承
水书习俗是水族人民特有的少数民族习俗,其中的水文也是我国56个少数民族拥有自己民族文字的民族。水书文字比较复杂,水书习俗的的传承也具有特别的模式。水书习俗的传承一方面是人,即水书先生,水书先生需要能够看懂水书文字,而且能够通过口传心授对水书文字作出解释;其次,要有水族雏形古文字编着的手抄本,二者结合起来为水书习俗传承提供媒介。
在水族人民聚集的黔东南州,水书习俗很大程度深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作为传承人的水书先生几乎都是偏向年龄大的老一辈人,而新一代的年轻人几乎都不懂水书文字,更有少部分人了解水书习俗。懂水书文字的老一辈人文化程度低,对于水书文字的了解是长期生活形成的,他们对于水书文化的价值的了解并不深,只会把水书作为少数民族的特有语言,不懂得如何保护水书文本和了解水书的重要价值。
(二)立法对水书习俗的规定
我们国家在2011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传播做出了规定,该法的规定对于传承水书习俗具有引导的作用,并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国务院办公厅与文化部都颁布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定,这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定下放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关于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规定。贵州省就根据我国已有的法律来制定关于水书习俗的规定,但是由于地方文件的效力层级底,所以对于抢救和保护水书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缺少法律强制力保障。我们国家制定了《知识产权法》,水族人民可以依据知识产权对水书文字进行保护。
三、水书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对水书习俗保护规定不具体
我们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规定都是比较抽象不具体,法律中只提出应该保护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对于保护办法,保护的主体,保护者的权利义务都没有进行一个具体的规定,只是抽象的提出应该保护,但是对于如何保护没有进行规定。虽然有关于水书习俗的保护,但是对于保护的措施也没有具体规定。
(二)水书习俗立法层次低
对于水书习俗的保护,多数是通过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法规的形式进行规定。2019年,黔东南地方政府制定施行了关于水书习俗保护的条例,但是由于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低,法律约束力弱,但是其中对于水书习俗和水书文字的保护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水书文字认识困难
水书文字中有象形文字;字体类似甲骨文、金文,有汉字的仿写,但是是通过倒写或者反写汉字以及一些宗教文。水书文字构成复杂,所以很难能够习得水书文字。而且对于水书传承是通过家传和师徒传授进行的,这就使得水书的传承更加的困难。水书习俗的传承是水书先生通过水书文本结合口传心授进行的。水书先生在水书习俗的传承中是非常重要的,水书先生既需要懂得水书文字,也需要懂得通过口传记忆或者传承技艺的方式应用到生产生活中去。这对于水书先生的要求比较高,而现在的水书先生年龄已经偏高,这对水书习俗的传承更是一个挑战。
(四)当地人民不认识水书习俗文化的价值
在水书习俗的传承中,水书先生普遍是年龄偏高,受教育程度低,大多是小学文化,对于代表一个民族价值观念的水书文化认识不够。他们中很多只懂水族自己的语言,但是对于汉语不是很精通,而且思想比较保守,认为水书习俗就只是他们自己的节日活动,水书文字就是自己的语言而已,认为不具有保护价值。
(五)水书习俗保护经费不足
我们国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多数都是比较落后的偏远地区,而水书习俗的水族人民聚集的居住地区也是如此。在黔东南州水书习俗的水族人民居住地区,属于西南地区的偏远地带,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所以当地人民对于水书习俗的认识也不够。由于受市场经济浪潮的影响,当地的许多人都会选择外出到浙江一带务工,由于受到外在文化的影响,很多的都会把自己本民族的习俗文化给丢弃,水书习俗的传承也就更加的艰难。
四、水书习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一)通过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结合加强水书习俗的保护
“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水书文化也是一样,通过立法为水书习俗提供强制力保障。可以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水书习俗的传承机制,让水书传承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方向,积极申报水书习俗文化。地方政府应该在水书文化的保护中起到主导作用,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地方政府在在水书习俗保护中应尽的义务,明确地方政府的权责,地方政府认真履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职责。通过地方政府指导水书习俗的传承,维护水书文化的发展。
(二)通过立法加强对水书文字的保护
由于水书文字的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水书文字中代表着水族人民的价值观念和传统文化特征,反映了水族人民的生产生活习俗,这对于保存水族人民的自己文化特色有一个指导作用。通过《知识产权法》,对水书文献典籍进行保护。积极鼓励学习水书古文字,鼓励高校设立水书文字研究方向,聘请熟识水书文字的专家进行传授,同时聘请水书先生进行口传心授,通过二者的结合传承水书习俗。
(三)立法对水书习俗传承设立奖励机制
经济是发展的动力,在水书习俗的传承和保护中,应该投入经费鼓励水书习俗的传承和发展,对于对水书习俗传承作出贡献的水族人民进行奖励。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奖励标准、奖励主体以及申请程序。明确的奖励机制有利于激励人们参与到水书习俗的传承中,法律的强制力保障为人们争取到自己的利益提供依据,鼓励人们积极参与到维护本民族的文化特色中来。
(四)增强水族人民对水书习俗文化价值的认识
一个民族文化价值是通过这个民族的生活习俗进行表现的。水书习俗也代表了水族人民的传统文化价值,包含着水族人民长久以来的价值观念,是专属于水族人民的文明的象征。水族人民应该认识到自己文化习俗的魅力,积极进行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本民族文化的发展。通过法律提高水族人民对水书文化的认识,多部门监督,把保存水书习俗作为水族人民应该履行的一份义务,积极参与到水书习俗的传承中。
(五)提高水书习俗的宣传力度
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是如果对水书习俗进行积极宣传,那就是锦上添花。可以通过大数据设立水书文化信息库和大数据平台共享水书文化,使得人们更方面,更早的知道水书文化的魅力。吸引到更多的人参与到水书习俗的节日庆祝中,这为提高当地人民的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帮助,宣传水书文化,能够激励当地人民更多的参与到水书习俗的保护和传承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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