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不可回避的任务

发布时间:2014-12-06 23:43:05
    一、国企改革第一步:石欠掉国企的“虚胖”。
 
  我们的国企改革已经迷失了方向,社会到处蔓延看对国企的愤怒。我们的国企起家有三种方式:一是自然资源;二是特许行业;三是政府拨款或者划拨资产。我们的自然资源基本上都是无偿送给国企的,比如油田、无线频谱、航线,还有土地,如果国企没有这些免费资源,根本不赚钱。我们的特许行业根本不淮民营资本进入,其实就是拒绝市场竞争。政府拨款的钱从哪里来?纳税人。这就是你的原罪。你应该把这些老百姓免费给你使用的资源经营好了,让我们的油价、电价更低,更有利于环保,你必须把这些做好了,因为这是你的信托责任。可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你国企草看老百姓免费给你的资源获取暴利后,非但没有给老百姓什么好处,还动不动就哭穷,天天嚷嚷要涨价,你已经完全触犯了老百姓忍耐的底线。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全卖掉吗?我们是不是非得走苏联的激进改革路线?石油、电信这种行业,不让国企做容易,卖掉就是了。可是,卖给谁呢?外企肯定不行。那卖给私企呢,有谁能接这么大的盘?有人说可以通过股市减持,可事实证明,中国的国企实在太大了,中石油草出一点点股票在A股上市都让股指狂泻不止,还怎么靠股市减持?
 
  我们应该寻找问题的根源。中石油、中移动、国家电网为什么这么强大?就是因为它们能无偿占有大量国家资源。如果这些政策不改,只是对国企进行改革,比如说卖掉,就很有可能会像苏联那样,造成国企一夜之间被权贵寡头据为己有的悲剧。所以说,现在我们应该做的是去修补这些养肥国企的政策漏洞,因为国企的虚胖只是表面症状而已。等这些虚的牙少闰没有了,这些巨无霸的市值自然就没有那么高了,那时候,无论是减持还是退出,都是行得通的。
 
  那么,除了资源免费奉送,我们还有什么养肥国企的政策漏洞呢?
 
  二、过路费的奥秘:国企钻了价格体系和反垄断的漏洞。
 
  当年养路费改燃油税的时候,我们给了老百姓承诺。结果到现在,我们的收费公路有增无减,全世界70%的收费公路竟然都在中国。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燃油税其实就是双重征税。如果中国按照美国的汽油税标准来征收,我们就能够保证自己国内的高速公路92%免费,可事实竟然是,中国的高速公路100%收费,不仅高速收费,很多省道二级公路也以隧道桥涵的方式变相收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就是负责监管的、批准价格的都是同一个部门一一发改委。我们要晓得,核准价格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调控手段,本来就应该逐步取消的。美国的公共事业价格都是交给立法机关听证的,一方面是为了尊重民意,另一方面就是要把价格核准立法权和反垄断监管权分开。
 
  其实这个也是深圳政改正在探索的问题,就是政府内部如何使决策、行政和监督分离。香港也是这样,比如说决策层面,香港有12个局;行政层面,叫做署;监督层面,主要是审计署和廉政公署,这两个部门都是直接对立法会负责的,而小是特首。我们呢?负责价格决策的是发改委,价格反垄断的执法权也在发改委,监督行政执法的还在发改委,这怎么能不乱套?就草这次发改委反垄断局决定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宽带业务进行调查来说吧,为什么会调查?是因为广电系统的举报,如果不是广电系统自己的垄断利益受到了影响,我们的发改委根本想不起来做这种事情。
 
  所以,各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高速公路是全球最贵,为什么我们的机票乱收燃油附加费,为什么中石化中石油有恃无恐了吧?就是因为我们的发改委集权力于一身,自己制定价格,然后自己监督自己。这意昧着什么?意昧着凡是发改委核准的,就自然被反垄断豁免了。怎样才能堵住这个漏洞呢?
 
  我强烈建议成立“国家反垄断总局”。发改委保留产业规划和价格核准职能,但是发改委不再保留价格反垄断职能。从发改委剥离反垄断局,从商务部剥离反垄断局,从工商总局剥离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掬去局,三者合并成立国家反垄断总局。国家反垄断总局负责调查价格共谋和垄断,审查企业的合并,调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监督审查政府和国企的招投标采购。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反垄断总局及各省市反垄断局ni央定并不是最终决定,各级法院的行政庭可以对其决定按照行政法进行司法复核。这样,如果发改委的核准价格造成了价格联盟或者共谋,那么,反垄断总局可以出手制止。更重要的是,独立出来的反垄断总局唯一职能就是反垄断审查,因此,不必再受到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现有职能的干扰。
 
  而且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我们有必要学习德国授予国家反垄断局部分检察院的权力。在德国,联邦反垄断局有权力监听、搜查、扣押与串谋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证据,并且执法对象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涉嫌在公共采购中有不当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
 
  我们可以再扩大一下,反垄断总局有权力调查发改委乃至电力、电信、燃气、交通、广电、卫生、教育等行业政策决策部门的工作人员,专门打击在修改产业政策过程中的灰色交易,专门审查行政性垄断。
 
  三、铁矿石原油的猫腻:错在国企,还是产业政策?
 
  再说说每年都有的油茉。其实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在政协会议上提交了提案,建议放松原油进口限制,允许部分非国有企业进口原油并自由流通。因为民营炼油厂开工率不到30%,一旦放开石油进口权,油价就能迅速回落。其实不仅仅是石油,所有的大宗商品领域国有企业都在以垄断优势操纵市场,因为它们不仅仅垄断了国内的资源,而且垄断了进出口权。
 
  怎么垄断的呢?我以原油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我们商务部必须每年公布原油非国有企业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从这里看,这个是放开的对不对?实际上呢,在设定的申请条件里有这么两条:“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近两年具有原油进口业绩。”那我请问:难道搞进出口的企业就非得拥有码头吗?还有,非国有企业还进口业绩证明,就是要递交“自营进口需提供报关单复印件,委托代理进口需提供代理协议或相关服务发票”,各位晓得这是什么意思吗?意思是说,你能不能进口,完全取决于国有石油企业愿不愿意给你提供代理。就靠这个,国有企业就能牢牢掐住民营企业的喉咙。而且,就算你民营企业能搞到代理进口也没有用,因为石油管线都在两桶油手里,它们完全可以不给你用,你能怎么办?这些国企就是这么赤裸裸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就是没有反垄断部门进行调查。
 
  更让人生气的是,我们国有企业总是狡辩,它们给出的理由根本不靠谱。还草全国工商联开放原油进口的提议来讲吧,中石化的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反对,给出的理由是,一旦放开,可能带来恶性竞争,会重蹈铁矿石进口覆辙,可能使中国在进口价上提高话语权的努力化为泡影。
 
  好极了,中石化说一旦放开就会“重蹈铁矿石进口覆辙”。那我就给大家好好分析一下铁矿石究竟是怎么回事。2003年之前,国家对铁矿石的进口权是放开的。2005年,拥有资质的生产企业和贸易商超过500家。2005年之前的几年,澳大利亚的铁矿石价格从来没有超过30美元一吨,最低是2002年的23.25美元,最高是1997年的29.67美元。可是2005年宝钢代表中国谈判时却接受了71.5%的涨幅,之后连年接受上涨。为什么出现这种状况?因为从2005年开始,中钢协开始清理进口资质,开始垄断化。截至2011年8月1日,中国具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已经被削减至105家,基本都是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及其附属的贸易商。
 
  这100多家却只听一个人来谈判,就是宝钢。宝钢是怎么谈判的呢?宝钢谈判的是长协价,什么是长协价呢?我解释一下,长协价是每年固定一个价格,参考的是过去几年的长协价和现货价。所以说,长协价实际上就变成了国外三大矿商给少数国企提供的优惠打折价。而在实际运作中,像宝钢这样有资格享受长协价的国企只是少数,而宝钢、首钢习惯采购比自己实际需要多得多的铁矿石,这样多出来的这部分就能转手卖给没有长协价特权的民营钢铁企业,而很多民企因为买不到长协价的铁矿石,只好按照市场价高价购买。打个比方,如果现货价是一吨1400元,宝钢同意的长协价是700元,那么,宝钢一倒卖就净赚了700元。宝钢一直是长协矿制度的受益者,享受比其他依赖进口铁矿石更加低廉的成本。为了保留成本优势,宝钢不惜接受每年国外三大矿商提出的高比例涨幅,也不愿让长协解体。除了宝钢,还有谁有比较大的话语权呢,就是首钢。所以,2010年4月1日长协矿体系崩溃之后,这两个企业是业绩下滑最厉害的。
 
  但自长协矿体系崩溃后,铁矿石价格从2010年4月21日的186.50美元In屯跌到2011年11月4日的100美元In屯,暴跌了46%0那么,如何堵住这个漏洞呢?首先就是要重新定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中国反垄断法最大的弊端,就是对行政垄断视而不见,缺少能动的执法审查机构。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就开始实施了,可是,垄断之疯狂却愈演愈烈。在美国,反垄断的专门机构只有司法部反垄断调查局,此外还有一个监督市场秩序的联邦贸易委员会。在中国呢,除了国家层面起协调作用的反垄断委员会之外,竟然还有三个执法机构,一是发改委专门负责价格方面的反垄断调查,二是工商总局专门负责打击滥用市场地位的反垄断调查,三是商务部专门负责合并收购过程中的反垄断调查审批。因此,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改革反垄断的权力构架,应该将反垄断大权集中起来,交给独立的能动机构,比如说赋予这个机构明确的打击行政垄断的职能,特别是基础建设领域、大宗商品进出口领域的所有政策和细则,这个机构都要主动审查,目的就是凡是我们入世时已经承诺放开给民营的行业都必须无条件地、无歧视性地对民营企业放开。
 
  四、电力改革只改一半的秘密:错在国企,还是过去改革的欠账?
 
  前面的两类问题都是行政部门造成的。接下来我想分析另一类问题,其原因可以说在国企,但是也不能完全怨国企,因为今天这样的局面在当初设计改革方案时就应该能预见。但是,平心而论,当时设计改革方案的时候是有当时的考量的,比如说当初希望培养国企进入世界500强,因此,对其厚爱有加,以国内市场培养其实力。至于后来这种绝对垄断的形成,应该不是改革设计者的初衷。其实,很多政策都是这样,当初制定的时候,出发点是好的,但事情发展到最后,总是或多或少有所偏离。
 
  电力改革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实际上,今天我们大部分改革都有点电力的影子,就是只改了一半,只将英国的经验借鉴了一半,本来长期计划是有下一半的继续改革的,结果呢,养肥了电网,饿死了电厂。于是,前者成为继续改革的巨大阻力,后者要么是与前者x和,和电网一起呼吁涨电价,要不然就是以不负责任的手段给老百姓施加压力,对计划外电力拒不生产,制造严重的电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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