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基于2016年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的分析,概括该区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样貌: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因务工经商流动比例较高;主要来自西南和华南地区,跨区域流动半径较大;以农业户口青壮年为主,女性数量占比较高,平均受教育水平在初中及以下;流动规模以2~4人的家庭为主,具有较高的长期居住意愿和户口迁入意愿。在人口跨区域大流动的时代背景下,提高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安居乐业,这是新时代珠三角地区城市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珠三角地区; 动态监测调查; 人口学特征;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ynamic monitoring survey data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region in 2016,it summarizes the basic appearance of the minority floating population in the region. The number of ethnic minority floating population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region ranks first in the country,due to the high proportion of business and business migration;mainly from the southwest and southern China regions,with a large cross-regional mobility radius;mainly young and middle-aged agricultural households,with a relatively high number of women,average The level of education is at junior high school or below;the mobile scale is dominated by families with 2-4 persons,and has a high long-term willingness to live an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era of large population movements across regions,improving the ability to manage ethnic affairs in cities and helping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of ethnic minorities live and work in the inflow areas is an important task of urban ethnic work in the new era.
Keyword: Ethnic Minority Floating Population; Pearl River Delta Region; Dynamic Monitoring Survey; Demographic Characteristics;
一、问题的提出
史无前例的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广东珠江三角洲(以下简称珠三角地区)是这一历史性变革最具代表性的地区。随着珠三角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地区吸引了上千万人口前来务工经商。其中,1982年广东省少数民族人口为18.2万人,2012年省内世居少数民族人口60余万,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为250万,2019年增至400万,呈跨越式增长1。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占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的10%,包括55个少数民族。随着大湾区经济建设的持续推进和制造业的蓬勃发展,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数量还在继续增加。本文利用2016年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对该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进行描述,主要关注其人口学特征、家庭规模、流动范围、职业分布、社会融入意愿等,希冀在填补相关定量研究不足的同时,助力珠三角地区更好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比较可以看出,珠江流域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在不断增长[1],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的5.3万人[2]增长至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206万人,其中省外流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高达166.87万人[3]。目前,广东省已有56个民族,其中汉、壮、瑶、畲、回、满为世居民族。徐松石所着的《粤江流域人民史》对珠江流域地区世居民族的历史与文化进行系统研究,可视为珠江流域民族与区域文化研究早期代表性着作[4]。《壮族通史》《瑶族通史》等对区域或单一民族群体历史文化的描述也为珠江流域民族研究做了有益补充。
进入21世纪,关于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研究逐渐增多。学者主要从民族身份、民族关系、民族文化、民族心理等方面,定量或定性分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适应和福利保障。研究发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度并不高,在城市适应过程中面临语言习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困难[5],存在民族交往“内卷化”、社区参与少、对城市社区认同度不高等问题[6],社会资本、迁入动机、流入地的自然环境等因素都会影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适应度和满意度[7]。这些研究以大量第一手资料展示了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城市适应程度。
然而,无论是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数据研究,还是以族别或行政区划作为聚焦点的定性研究,大都忽视了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的基本特征。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文化交流不断增进的时代背景之下,唯有准确掌握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才能更好地把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政策框架,进而推动该区域经济文化和谐发展。
二、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
笔者利用2016年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从人口数量、流动半径、劳动就业、融入意愿和家庭构成五个层面,在与汉族流动人口数据对比的基础上,分析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
(一)户口、年龄与婚姻:农业户口青壮年比例较高,未婚外出务工者较多
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结构中,珠三角地区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务工者比例高达91.93%,其中女性占比(47.56%)高于男性约3个百分点。农业户籍人口仍是该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主力军,这从侧面印证了经典推拉理论对人口迁移原因的阐述,即农村劳动力预估在城市务工的收入要远高于农村务农收入时,便会向城市涌入。可以预计的是,将有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农业人口为改善自身生活条件而流向就业机会较多的地区。
我国流动人口以劳动年龄人口尤其是青壮年为主,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占比相对较少[8]。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年龄分布符合这一规律,平均年龄为34.59岁。4.71%的人口为未成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汉族高出约一个百分点。在20~39岁的青壮年区间,少数民族人口(76.29%)和汉族人口(72.23%)占比都超出70%。七成以上的流动人口处于在婚状况,未婚少数民族人口比例(27.56%)高于汉族约4个百分点,离婚、同居比例也高于汉族。此外,50岁以上的中老年务工者中,汉族占比为5%,少数民族仅为2.8%。数据分析表明,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趋于年轻化,不少未成年少数民族人口参与到临时性的劳动中。这或许能够短期缓解贫困状况,但长此以往会导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出现职业固化现象,失去向更高社会阶层跨越的机会。与汉族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高,主要原因在于上一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传统习俗浓重,在流入地生活的成本较高,面临的困难相对更多,所以他们在外出务工时更加谨慎。
(二)教育水平与职业特征:整体教育水平以初中为主,雇员劳动者比例较高
超过七成的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受过初中及以下的教育,约9.7%的人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教育。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突出表现在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者占比为13%,高出汉族约5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者中,汉族占比为42.05%,远高于少数民族的29.08%。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仅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女性尤其如此。受教育程度的差别无疑会影响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发展,包括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在职业方面,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层次不高,干部技术人员的占比仅为8.57%,近六成的少数民族在业者为普通生产人员和服务人员。从就业身份来看,约80%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雇于人,超过一成的少数民族为自营职业者,数据均低于汉族流动人口。在就业时间方面,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每周平均工作49小时。在收入水平方面,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每月工资平均在3 000元以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比汉族流动人口每周工作时间长的情况下,每月平均薪资却低450元。就业特征的数据说明,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汉族流动人口在职业类型、单位性质和就业身份方面差距不大,但在工作时间和平均薪资方面,汉族流动人口略高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现象多受人力资本等因素的影响[9]。
(三)流动半径与起始时间:多为跨省流动,流动起始时间较晚
有学者认为,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西部,多数人选择省内流动,流动半径较小[10]。但统计数据显示,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高达96.81%,而汉族仅为67.12%(见表1)。这说明珠三角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多来自广东省以外地区,人口流动半径较大。这一数据符合全国整体人口跨区域流动的趋势,即少数民族剩余劳动力向就业机会更多的东部地区流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促成这种单向流动的直接原因。少数民族跨区域流动不仅促进了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同时也在逐渐缩小各民族经济的发展差距。
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的起始时间较晚,近年来流动趋势上升。从表1可以看出,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时长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1~2年”“2~3年”“6年以上”这四个区间。流动时间在3年以内的占五成,6年以上的接近三成,1年以内的少数民族占比为19.33%,比汉族多7个百分点。这表明,进入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少数民族的增长趋势更明显。
表1: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的流动范围及时间特征统计表
流入地的选择与少数民族的职业类型不谋而合,近六成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在东莞、佛山和深圳这三个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而在流出地方面,与汉族流动人口以广东省内为主不同,珠三角地区的少数民族主要从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华中地区流出。其中,华南地区约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五成,主要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为主,其次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24.87%)、华中地区(18.49%)。可以看出,珠三角地区的少数民族主要以跨区域流动为主,而这一流动趋势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得到不断释放的必然结果。
(四)家庭特征与融入意愿:以家庭单位流动为主,社会融入意愿较高
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家庭为整体外出占比较大,3~4人的规模达六成,2人及以下的流动群体中,少数民族比汉族多3个百分点。可以看出,无论是少数民族还是汉族,外出流动多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收入支出存在明显差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家庭月平均收入多在3 001~5 000元区间,比例为34.79%,汉族占比为39.38%。因收入的差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月支出也低于汉族,每月家庭支出在3 000元以下的占比为65.04%,多于汉族家庭约12个百分点。这一对比结果说明,珠三角地区汉族流动人口在平均家庭收入和支出方面都高于少数民族。
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都有较强的长期居住打算,41%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54%的汉族流动人口愿意长期居住在此(见表2)。愿意将户口迁入流入地的占比最高,但与“没想好”和“不愿意”选项的比例差距不大,基本各占三成。户口的迁入不是流动人口单方面的迁入意愿所能决定的,主要取决于政策。珠三角地区汉族流动人口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长期居住意愿和户口迁入意愿方面较为相似,都有较高的比例。
表2: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意愿调查表
注:由于长期居住意愿里有返乡和继续流动,所以户口迁入意愿有空值,样本总量不是10 000个。
三、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其一,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汉族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异质性较小。在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中,无论少数民族还是汉族都较为年轻,且女性多于男性,农村户籍比例很高,受教育程度以初中学历为主。这些特征预示着该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务工经商为主,随迁和照料次之。少数民族和汉族流动人口年龄在20~49岁这一区间的比例都在90%以上,差别不大,差异主要体现在老年阶段,因体力、年龄和文化等因素,少数民族老年流动人口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回归故里。值得注意的是,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年轻女性流动人口数量较高,这与全国和其他地区少数民族女性人口流动以随迁为主的特征有较大区别。
其二,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以跨区域流动为主且流动趋势上升。相比汉族流动人口以广东省内为主,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省外比例高达96%,多来自华南、西南和华中地区。近一两年涌入珠三角的少数民族人数也高于以往,他们主要集中在东莞、深圳和佛山这三个制造业城市。这一流动趋势不仅体现了珠三角地区大量用工需求,也与交通的便捷和网络的普及,以及全国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国家开放政策的有序引导有关。
其三,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长期居留意愿强烈且高于户口迁入意愿。长期居留意愿比例高于户口迁入意愿比例的原因,一方面来自农村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更多考虑家乡土地利益分配以及房屋安置问题;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人口会权衡自己在流入地长期发展的出路和归属,比如子女教育、养老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户籍变动才能实现。现行户籍制度使大量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降低了对流入地的认同感与归属感,迫使他们在晚年返回家乡,而选择长期定居的少数民族人口更多是为了工作和生活的现实需要,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定居,还需要个体、社会和政府共同努力。
(二)政策建议
一是注重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构建民族关系,营造以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导向的人口流动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少数民族同胞进入城市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带动了民族地区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新时代,大规模的少数民族劳动力逐渐从农村流向城镇,从农业流向非农业,不仅实现了民族地区剩余劳动力持续进入劳动力市场,而且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发展[11]。因此,需要流入地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规律,处理好保障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自由与引导其有序流动的关系,处理好城市管理与民族文化和宗教活动等方面需求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少数民族个体发展的关系,构建更加和谐美好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化,切实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珠三角城市群的各级政府在民族服务管理政策上一直积极探索,相关措施在促进民族交流、增加民族互信及预防民族纠纷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面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长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利益诉求和社会适应问题,城市民族工作需要不断探寻新的工作模式,从单纯的“排忧解难”向推动少数民族融入流入地生活、实现共同发展转变。通过切实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现实和最迫切的问题来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长效机制中,不仅要建立能够满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公共服务需求的社会化管理机制,还需完善有效的流入地与流出地工作协调机制,面对民族纠纷等问题,要依法办事,同时照顾好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工作。在促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背景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无疑受到了较高重视,他们的融入进程被视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的重要举措。但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问题,社会普遍将关注点聚焦于文化差异,希望通过文化调适来解决融入问题。然而,消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过客”心态,增强他们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还要从人力、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进行帮扶。例如,通过改革管理手段提高社保的覆盖范围,积极引入市场作用,制定符合流入地实力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医疗保障水平,从而增强他们对流入地的归属感[12]。从民族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其社会融入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和薪资待遇,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享到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红利,以此增强他们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而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这不仅是实现良好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强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标准。
珠三角地区少数民族跨区域流动性的增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民族交往进入新阶段的现实投射。少数民族从世居之地来到千里之外的珠江三角洲,投入到不同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之中。在多元文化的氛围中,建设城市和谐与共的新态势,妥善解决发展的不平衡,实现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这是新时代珠三角地区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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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1982年数据来自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2012年数据来自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数据来自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