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既是对五大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 也是中国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践行。文章建立量化绿色发展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发现: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结构性短板突出且差异性显着, 同时呈现出明显的“俱乐部”空间格局, 而中国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尚有较大空间。绿色发展能力研究为我国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政策制定依据。
关键词:“一带一路”; 绿色发展能力; 评价指标体系;
一、引言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简称“一带一路”) 合作倡议已成为新时代中国顶层决策设计, 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一方面, “一带一路”倡议突出绿色发展的重要性。2017年5月, 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首次明确提出了绿色“一带一路”概念。2018年9月, 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指出, 中国愿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绿色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1.可以说, 将绿色发展理念嵌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决策和实践中, 大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既是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落实贯彻, 也是对“一带一路”倡议内涵的不断完善。
另一方面,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呼唤绿色的发展模式, 以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 发展方式依然粗放, 在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矛盾尖锐、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 正在面临着发展与转型的巨大压力, 走绿色发展道路是各国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 将“一带一路”建设内容融入到绿色发展研究框架下, 或是将绿色发展理念引入“一带一路”倡议, 都成为了当前学术研究的热门话题。研究结论普遍认为, “一带一路”倡议与绿色发展结合是深化我国与沿线各国合作的重要途径234;同时, 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也是促进国内经济绿色转型、消除国际社会担忧、推进战略顺利实施的必然选择567.尚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量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程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有何特点?如何用绿色发展水平的定量分析引导相关政策制定?对此, 本文以“绿色发展能力”作为评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水平的切入点, 构建绿色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探索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特征, 以此作为研判我国与沿线国家开展绿色发展合作的依据, 以期对我国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有所启示。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的评价方法
(一) 绿色发展能力评价的提出
引导中国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建立专门针对沿线各国的绿色发展评价体系。那么如何量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水平?目前, 国内外学者已经开始从不同角度建立相关的评价模型, 他们对于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主要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一是如何更好地建立反映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状况的评估指标体系89;二是如何使绿色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能更有效地融入到政府决策和管理中1011.但是, 这些研究主要从反映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状况展开, 都不足以客观、全面地反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绿色发展的主观能力, 不能有效引导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本文认为, 绿色发展能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以资源环境作为发展的内生变量, 以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治理技术进步作为发展的驱动保障, 通过最小的资源消耗和最少的环境代价进行生产要素最优配置, 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社会福祉增加以及未来长期可持续增长的能力。基于此, 绿色发展能力应该包括经济发展能力、社会进步能力、资源利用能力、环境治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对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的实证评价也应从这五个维度展开。
值得说明的是, 由于绿色发展能力概念比较新, 学术界对此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 对这一概念的内涵、特征、构成要素还存在不同的界定和理解, 因此对绿色发展能力的评价尚未形成普遍接受的方法。为了使绿色发展能力评价研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 本文将绿色发展能力实证评价的维度构成、指标设置、权重设置、计算模型等内容与联合国环境署、哈佛大学、日内瓦大学、日本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 (IGES) 、中国 (福建) 生态文明研究院等多领域专家们开展访问咨询、会议研讨, 最终确定绿色发展能力的评价体系。
(二) 绿色发展能力评价体系的构成
绿色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1个一级指标, 即绿色发展能力, 下辖5个二级指标, 分别为:
一是经济发展能力指标, 它既反映国家当前的经济规模, 也反映国家创造财富的潜在能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潜力大的区域, 必定拥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未来前景, 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经济发展能力指标包含两个三级指标, 分别是经济增长能力和潜在增长能力。
二是社会进步能力指标, 它反映了绿色发展能力是否可以普及到每个居民的日常生活中, 以及每个居民为实现绿色发展而付出的努力程度, 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实现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可能性。社会进步能力指标包括两个方面:绿色福利普及能力和生活质量提高能力。
三是资源利用能力指标, 它反映一国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对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荷载能力, 也体现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程度。合理有效地优化配置自然资源,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绿色发展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 对绿色发展能力有着重要影响。资源利用能力由两个三级指标构成:资源承载能力和能源利用能力。
四是环境治理能力指标, 它衡量了一国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人与自然关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类行动的执行能力, 一方面体现在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上, 另一方面也体现在为减少污染而采取的技术水平。环境治理能力由两个三级指标构成: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治理技术保障能力。
五是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 它体现了实现绿色发展的未来优势和前景。一国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 一方面需要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存状态, 另一方面需要有能够保障子孙后代生存的绿色化基础设施。因此, 评判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由两个三级指标构成:生物圈平衡保持能力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此外, 每个三级指标还包含3个四级指标, 它们是评价体系中最基本的层面, 用于直接度量各级指标数值。评价体系具体指标名称和说明见表1.
表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评价体系
(三) 绿色发展能力评价体系的样本来源及数据处理
本文选择“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作为研究对象 (表2) , 这些国家分布在亚洲、非洲、欧洲、中北美地区, 国情民情、自然环境都大不相同, 可以较好代表和反映“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绿色发展情况。
本文涉及到的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DataBank, 个别国家的零星缺失数据从该国政府、统计部门的出版物中补充获得。评价时间以国际公开发布的最完整、最新数据为依据, 确定评价时间为2016年。另外, 在将样本数据用于评价测算前, 文章采用极大标准化方法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使样本数据值处于[0, 100]区间, 且极性一致。
综合国内外多领域专家会议研讨的咨询意见, 本文对各级指标均采用等权重的权重赋值方法, 即认为绿色发展能力各要素及其下辖要素对绿色发展能力的影响程度相同。虽然等权重方法也存在缺点, 但其仍是目前国内外经常使用的赋权方式, 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李晓西教授主编的《人类绿色发展报告》等12.因此, 评价体系中每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均为0.2, 其对应的每个三级指标的权重均为0.5, 其下辖的每个四级指标权重均为0.33.
表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评价的样本国家
数据说明:参照国家“一带一路”官方网站--“中国一带一路网”中“国际合作”栏目中涉及的国家 (截止2018年8月1日) , 样本对象确定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 这些国家都与中国签订了“一带一路”相关合作协议。
本文采用线性加权综合法, 按照事先赋予的等权重, 建立绿色发展能力评价模型, 通过加权综合分别计算三、二、一级指标的具体得分, 用于评价各级指标的情况。评价分值越高, 说明评价对象国家的绿色发展能力越强。具体模型如下:
上式中, C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的综合评价分值, C1i为第i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分值, C2ij为第j个三级指标的评价分值, Xijk为第i个二级指标中第j个三级指标的第k个四级指标无量纲化处理后的样本数据值, wijk是该级指标的权重, l、m、n分别是二级、三级、四级指标的个数。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的主要特征
根据绿色发展能力评价体系的指标设置和计算模型, 本文对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的绿色发展能力进行了评价测算 (详细评价结果见正文后附表) , 并总结了其主要特征。
(一) 绿色发展能力结构性短板突出
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平均得分为46.04, 其中约有半数参评国家得分未能超过平均分, 说明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水平有限。其中, 资源利用能力和环境治理能力是得分最低的项目, 二者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的突出短板。
首先, 资源利用能力较低。在绿色发展能力下辖的五个构成要素中, 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利用能力平均得分仅为36.41分, 是多数国家得分偏低的项目, 说明沿线国家普遍存在资源承载力低、资源利用方式粗放、清洁可再生能源使用率低等问题。例如, 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拿马、新加坡等国家, 由于国土面积狭小且国内自然资源匮乏, 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十分有限, 支撑长期绿色发展能力提升的难度较大。而一些资源承载能力较强的国家, 例如科威特、阿联酋、伊拉克、土库曼斯坦、阿曼、阿塞拜疆等国家, 对化石能源依赖性大, 相应对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消费产生了挤出效应, 且普遍缺乏改善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动力, 能源利用方式粗放。
其次, 环境治理能力较低。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环境治理能力得分为36.34分, 也是多数国家得分最低的项目。虽然一些沿线国家已经开始关注并采取行动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 但是受限于落后的经济条件, 或是受限于传统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 忽视了污染防治技术手段的提升。在环境治理能力排名倒数10位的国家中, 有6个是国际上重要的产油国, 分别是文莱、阿曼、巴林、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事实上, 在2016年4月的《巴黎协定》签署仪式上, 共有1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没有当场签署加入协定, 这些国家包括中亚五国以及西亚的沙特、也门、伊拉克、叙利亚、约旦和科威特。化石能源燃烧是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物的主要产生来源, 过度依赖化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导致这些国家在污染物防治方面面临巨大压力, 然而化石燃料的开采为这些国家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又导致这些国家缺乏提升治理技术的动力。
(二) 绿色发展能力差异性明显
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绿色发展能力差异较大, 得分最高的国家 (新西兰61.75分) 与得分最低的国家 (也门30.56分) 分差达到31.19分。二是沿线区域间绿色发展能力存在显着差距 (表3) .中东欧地区的绿色发展能力得分最高 (49.43分) , 而非洲和南亚地区绿色发展能力得分较低, 仅分别为39.75分和37.95分。三是南北国家绿色发展能力差异明显13.发达国家 (平均52.93分) 与发展中国家 (平均43.98分) 的绿色发展能力存在一定梯度落差, 且绿色发展能力各要素分别显示出不同的比较优势。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能力、社会进步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领先于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在资源利用能力和环境治理能力方面表现更佳。主要原因是一些发达国家中国家依赖“石油经济”, 可再生能源使用率低、能源消耗和排放量大, 造成资源利用能力得分偏低;而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治理能力得分已经超过了发达国家, 说明发展中国家愈发重视生态环境治理, 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投入, 并以技术创新作为驱动力争取驶入绿色发展快车道。
表3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绿色发展能力平均得分情况
绿色发展能力经济发展能力社会进步能力资源利用能力环境治理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绿色发展能力空间分布呈现“俱乐部”格局
图1展示了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家绿色发展能力得分分布情况。五种分层设色分别代表五个得分梯队划分, 墨绿色代表上游梯队 (得分排名1-10位) , 深绿色代表中上游梯队 (11-25位) , 中绿色代表中游梯队 (26-40位) , 浅绿色代表中下游梯队 (41-55位) , 浅黄色代表下游梯队 (56-65位) .可以发现,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绿色发展能力得分的空间分布呈现出了较为鲜明的“俱乐部”特征, 表现为:绿色发展能力较强的国家地理分布相互趋近, 例如中东欧地区、东北亚地区, 该地区国家以墨绿色和深绿色为主, 是上游梯队、中上游国家最集中的地区, 形成“高分俱乐部”;而绿色发展能力较弱的国家地理分布也相互趋近, 例如南亚地区、中亚地区, 该地区国家以中绿色和浅绿色为主, 是中游以下国家集中的地区, 形成了“低分俱乐部”.
绿色发展能力在空间上的分布并不是随机的, 而是存在一定的规律性, 表现为相似值之间的空间集聚现象。这表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绿色发展能力提升不协同, “高分俱乐部”国家的绿色发展能力未能向“低分俱乐部”溢出, 前者的绿色发展能力优势还未能辐射到后者, 溢出效应不明显。同时, 空间“俱乐部”效应容易造成国家为了自身发展, 与地理相邻的国家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形成小团体, 产生“自封闭”现象, 从而减少了与域外其他国家开展绿色发展合作的机会, 造成“俱乐部”空间集聚现象更加难以打破。
图1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得分梯队划分图
(四) 中国绿色发展能力提升空间较大
从绿色发展能力实证评价结果可以发现, 中国绿色发展能力与上游水平国家仍存在梯度差距, 2016年中国绿色发展能力得分为48.11分, 排名25位, 处于中上游水平, 但与主要发达国家的绿色发展能力差距还比较大, 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得分52.93分。从五大构成要素来看, 中国在环境治理能力排名上名列第一, 主要原因是中国不断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实行了严苛的环境制度, 污染物排放水平逐年下降;同时, 中国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在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上远远领先于“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国家。然而, 中国在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却表现欠佳, 只位列56位。这说明中国过去欠下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污染账”已经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打铁还需自身硬, 中国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应积极借鉴绿色发展能力上游梯队国家的先进发展经验和理念, 在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福利共享、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积极合作, 不断激发绿色发展的后发潜力和新动能。
四、结论与建议
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中国对“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落实贯彻, 也是沿线各国落实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然选择。本文构建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能力评价体系, 从经济发展能力、社会进步能力、资源利用能力、环境治理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五个角度出发, 量化了不同国家的绿色发展水平。评价结果显示:一是绿色发展能力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短板;二是绿色发展能力差异性显着;三是绿色发展能力呈空间“俱乐部”现象;四是中国绿色发展能力与上游梯队尚有差距。绿色发展能力评价的相关研究发现对中国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合作建设具有一定政策参考价值。
(一) 以评价结果为导向, 制定差异化的绿色发展合作策略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水平不同, 对绿色发展合作的反馈也存在不同。中国在推进与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合作过程中应该根据绿色发展能力的量化结果制定差异化合作策略, 从不同国家绿色发展能力实际情况出发, 充分发挥各国绿色发展能力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 同时激发弱势能力的潜能, 避免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恶化原本脆弱和敏感的绿色发展弱势能力。例如, 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绿色发展合作可以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突破口, 以解决咸海危机为合作契机, 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稳定;与西亚国家的绿色发展合作应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 充分利用西亚国家太阳能、风能储备丰富的优势, 结合新能源开发的技术、人才和资金优势以及产业化运营经验, 加大新能源开发领域的深度合作, 降低对传统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与中东欧国家的绿色发展合作应借助中国欧盟的合作基础, 借鉴其先进的治理体系和经验, 挖掘绿色产业、绿色基础合作潜力;与南亚国家的绿色发展合作可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 同时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的环境管理, 让绿色互联互通造福社会民生。
(二) 关注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薄弱环节, 积极回应关切诉求
南北国家的绿色发展能力差异明显, 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必须要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关切诉求。一方面, 经济发展能力是制约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水平提高的一大因素, 中国既要关注经济增长对实现绿色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也要重视经济发展合作的转型升级。例如, 中国已与沿线多国合作建立多个工业园区, 未来可探索向绿色产业园区基地转型升级路径, 将国内先进的绿色生产技术与当地产能融合, 增强科技创新生产合作, 避免简单化地向外输出过剩产能, 并在产业园区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绿色产业孵化中心, 促进绿色技术的科技攻关,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先进产能, 助力“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实现驱动绿色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另一方面,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社会稳定问题突出, 贫困问题尚待解决, 且绿色发展需要的资金、技术匮乏, 中国应积极回应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的急迫诉求, 例如通过援助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支持制定绿色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提供环境治理启动资金等, 帮助“一带一路”沿线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实现绿色发展基本诉求的满足。
(三) 完善现有合作机制, 以绿色发展合作平台突破空间壁垒
打破区域间“俱乐部”空间壁垒、协调区域间绿色发展相互利益的有效方式之一就是建立一个跨区域或跨国家的绿色发展组织, 将各国之间绿色发展的规划目标纳入统一的协调机制, 并对各个国家形成一定的约束力, 来保障绿色发展措施的实施, 同时协调不同国家的利益诉求冲突, 构造起协调统一的国际合作机制。虽然在中国的大力倡导下,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已经成立, 但其还远未成为成熟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 尚没有达成双边和多边的绿色发展合作协议, 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也没有达成统一共识。因此, 中国应加快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国际合作运行机制, 推动各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加快形成合力。此外, 中国还可以依托现有政府间合作机制, 如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中非合作论坛峰会等, 搭建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交流沟通的平台和窗口, 协调国家间绿色发展合作立场, 形成互补合力。再次, 重视发挥智库的沟通作用, 依靠上海合作组织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与绿色发展相关的科研智库, 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相关专业人士的沟通和交流, 促进政府间达成共识, 消除绿色发展合作壁垒。
(四) 提升中国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引导力, 积极承担合作责任
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 中国从一个国贫民穷的落后国家发展成为综合国力显着提升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中国发展的历程中, 也有过不少艰难的探索和数不清苦涩的失败教训, 譬如在如何处理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上, 中国事实上走了一条“先污染、再治理”的弯路。因此, 中国在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时, 应该着力提升自身绿色发展能力水平, 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前沿环保技术研发、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等方面积极学习先进国家, 努力成为沿线国家中的绿色发展标杆, 并积极向其他国家传授发展经验, 提升中国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引导力, 探索一条“借鉴-吸收-推广”的合作建设之路。例如, 新加坡积累了丰富的绿色城市经营经验, 中国已与新加坡开展了天津生态城建设合作, 在一片滩涂盐碱地上建成了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新城;未来, 天津生态城的成功模式不仅可以推广复制到国内其他城市, 更可以为“一带一路”沿线生态环境基础脆弱、盐碱化严重的中亚、西亚城市提供城市建设解决方案。此外, 中国应主动承担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引导责任, 倡导好“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属性, 例如强化政府对企业“走出去”的生态效益管理, 完善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与考核体系, 促使中国企业在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过程中实现绿色转型、履行好绿色发展责任。
附表2 0 1 6 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评价结果
注释
1 叶琪:《“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环境冲突与矛盾化解》, 《现代经济探讨》2015年第5期。
2 董战峰等:《“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战略实施框架》, 《中国环境管理》2016年第2期。
3 薛志华:《绿色“一带一路”的若干依托因素》, 《重庆社会科学》2016年第9期。
4 李晓西等:《人类绿色发展指数的测算》, 《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
5 李建平等:《全球环境竞争力报告》,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5年, 第628页。
6 Bassi A M, Fulai S, 2012, Measuring Progress Towards an Inclusive Green Economy.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s Report.
7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2014, A Guidance Manual for Green Economy Policy Assessment. Green Growth Knowledge Platform.
8 李晓西等:《人类绿色发展指数的测算》, 《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
9 以联合国《2010年人类发展报告》对发达国家的划分定义, 本文评价对象中共有15个发达国家 (韩国、新西兰、奥地利、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波兰、以色列、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新加坡、阿联酋、巴林、卡塔尔、文莱) , 其余50个为发展中国家。
10 《携手共命运同心促发展--习近平主席在二�一八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 《人民日报》2018年9月4日。
11 薛澜、翁凌飞:《关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思考》, 《中国科学院院刊》2018年第1期。
12 解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挑战与对策》, 《国际经济合作》2017年第4期。
13 庞海坡:《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现实需求与制度保障》, 《人民论坛》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