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首先阐释了涉外贴牌加工的概念, 并从立法与司法两个方面, 分析了涉外贴牌加工中商标侵权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而分别对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有效的完善策略, 以期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维护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
关键词:涉外贴牌加工; 商标侵权; 法律问题; 司法与立法;
我国许多企业在涉外贴牌加工中经常遇到商标侵权纠纷问题,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由于商标权的地区性特点,比如在涉外贴牌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具体商标已在国外被贴牌加工委托方合法注册,而境内又有依法注册的商标有权人,双方并不是同一主体,那么在加工企业接受境外合法商标有权人委托后,在境内进行贴牌生产同样商品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时,加工企业是否需要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针对这一问题,理论界以及实务界出现了不同看法,为我国司法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困扰。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了解涉外贴牌加工中商标是否侵权,保障司法公信力,科学界定商标法中关于商标使用的基本概念,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涉外贴牌加工的界定
涉外贴牌加工主要指的是境内加工企业接受境外商标有权人的委托为他们加工商品,并粘贴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同时将所有加工后的成品转交给委托方,由对方决定商品最终的流通去向,委托方按照协议向加工企业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的一种贸易方式。
二、涉外贴牌加工中商标侵权存在的法律问题
1. 立法方面
我国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有关对外贸易中商标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对外贸易运营者在从事国际贸易中,准许他人使用的商标,应要求对方出示有效的商标专用权法律证明文件,以此来证实其具备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并对所递交的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商标不能和已经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商标相似,其商品外包装也不能和我国已注册的商标使用的外包装相似。这一规定明确要求了对外贸易运营人认真核实委托方出示的商标是否在境内被他人合法注册,如果被他人合法注册,将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该规定对境内注册商标有权人过于保护,因我行政流程的复杂性,以及贸易注重的高效性,导致在实践过程中加工厂商发展较为艰难。
当前我国实施的《商标法》中,第五十七条规定,只要符合下面几种情况的行为便构成商标侵权,其中并没有强调哪种使用,详细内容如下: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有权人准许,在相同类型的商品中使用已经合法注册的商标。而在《商标法实行条例》中的第十八条规定,在相同类型的商品上,将和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相似或是相同的商标作为自身商品的名字或是外包装使用,导致消费者混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这其中,只是提到了误导消费者,并没有详细解释是怎样使用,这就导致理论界以及实务界出现了众多说法。
2. 司法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经济贸易注重的高效性和判决结果的模糊性、行政流程的复杂性以及行政工作的低效性,让许多贴牌加工企业遇到商标侵权问题时,并不是直接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向境内注册商标的有权人支付商标准许使用资金,进而得到海关的放行。利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无法提高我国商标有权人生产力,会让他们忽视技术开发,利用法律漏洞敲诈加工方,极大程度的阻碍了我国科技的进步,同时也不利于劳动密集型加工厂商的长足发展。
从商标有权人自身的利益角度看,由于涉外贴牌加工的属性所决定,境内商标有权人不会因涉外贴牌加工行为出现任何损失。商标有权人提出的商标侵权诉讼将直接伤害的是加工方,并且也会侧面对自身的商标做宣传,但却无需付出任何代价,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商业中的诚信原则?更无需再谈如果将贴牌加工行为确立为商标侵权后商标有权人应得到的赔偿,这种没有任何损失前提下的意外收获,是否不合理?在实际中加工方因利益因素会向商标有权人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这样是否会助长不良风气,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上述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但毋庸置疑的是,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
从国家利益角度看,涉外贴牌加工是我国当下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具有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性,其对我国沿海经济地区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利用贴牌加工,我国能够了解先进的国外生产技术,明确品牌效应,也能让更多国有企业创建的自主品牌走向国际。我国是制造大国,涉外贴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关系到我国许多企业的发展命运,关乎着我国社会的经济建设。就目前来说,我国虽然始终在强调经济转型,但其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企业遵从市场规律逐渐过渡,而目前我国充足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依旧决定着贴牌加工厂商存在的必要性,同时对我国GDP也有着重要作用。
三、完善涉外贴牌加工中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
1. 立法完善
第一,对商标法进行优化。商标最主要的价值是其识别功能,为广大消费者认知企业产品以及服务提供有效的质量保障。当前,生产相同类别产品的企业众多,消费者最终选择某种产品也是因其商标所提供的具体信息,因此,我国商标法当中明确规定了,使用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的行为便是商标侵权。但这一规定并不清晰,哪种使用行为构成侵权,还需要进一步对其界定。我国最新出台的《商标法实施规定》中的第四十八条指出,对于相同种类的商品,将和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商标作为商品的名称或外部包装使用,导致消费者混淆的行为,认定为商标侵权。可商标的主要价值是识别功能,只有商品流通后,消费者才能了解其商品,才能对其认知和了解,才能出现混淆情况。换言之,这一规定中的使用实际上指的是商业活动上的使用。商标自身不能为商标有权人提供直接的市场力。商标价值是随着相应的商品进入市场得到消费者认可后而逐渐增加的。台湾省出台的商标法,将商标运用在商品中称为商标之使用,我国也应积极借鉴,在现有的商标法中详细写到为营销之目的,而对于相同类别商品使用一样的商标,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第二,优化对外贸易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当前实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贴牌加工中有侵权嫌疑的,注册商标有权人可向商品进出境海关递交扣留申请,在海关发现进出口商品存在商标请权限行为后,可立即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商标有权人按照法律进行处理。”该项规定对于贴牌加工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更加严格。如果按照海关条例的规定会严重损害加工方的利益,让许多加工集团面临破产,进而提高失业率,对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将带来巨大影响。对此,有关学者认为可参考《联合国国际商品营销协议公约》来完善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此让我国法律更好的顺应国际化要求,更关键的是让认定涉外贴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有章可循。将公约提出的基本原则融入到商标法中,详细规定出口货物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要以进口国家或具体营销国的法律为评判标准。此外,任意方向海关递交侵权扣留的申请,都应证明自身在进口国家享受商标专用权利,而出口的商品侵犯了其在该国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对于出口国来说,我国加工企业加工的商品在粘贴商标后要全部转交给委托方,不能将商品在我国销售,因此,我国对其也无需进行保护。在这一基础上,按照公约的具体规定,确立涉外贴牌加工商标是否侵权应首先考虑商标有权人是否为销售国家,然后再考虑该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2. 司法完善
第一,对法律作出目的解释。《商标法》的主要目的是商标专用权利的获得及保护,但其深层次的目的则是用来保护广大消费者自身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因此,当前我国需要明确商标法的本质意义,进而积极顺应国际商标法的发展形势,将商标法的基本宗旨从有效保护商标使用权利逐渐转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在涉外贴牌加工中,加工者加工商品并粘贴商标的行为仅仅属于加工承揽行为的组成部分,加工成果由于没有在我国市场流通,所以不会引起我国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对此,这种涉外贴牌加工行为不属于商标侵权。贴牌加工是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在全球各地的发展初期几乎都开展过这样的运营模式,当前其已提高到利用缩减生产成本强化市场竞争力,并有效分配全球资源,推动世界经济的协同发展。贴牌加工企业得到国外商标有权人的全权委托,为他们生产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依据对方的要求,制作完成并及时交给对方。加工者的所有行为都严格按照对委托方共同签订的合同,其交际秩序合理。由此看来,对商标法加以目的解释,不仅有助于对涉外贴牌加工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同时也契合商标法自身的立法本意。
第二,最高院应做出有关司法解释以此来保障司法的统一性。涉外贴牌加工方面的案件通常涉及加工者粘贴的商标和国内权利人自主注册商标一致而引发的商标侵权纠纷。最高法院应做出专门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涉外贴牌加工行为,并严格规范涉外贴牌加工的实践操作过程,确立有关主体自身的权利义务,保障加工者在国际贸易中的有利地位,维持市场良性竞争,并统一司法实务领域的认知和判定标准,保障市场主题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首先应确立涉外贴牌加工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特点,基于此确定涉外贴牌加工中商标粘贴行为不构成商标法当中的商标使用,从而确立涉外贴牌加工无法侵犯境内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属使用权。其次,拟定详细的条文规定,即涉外贴牌加工主要指的是境外定作方作为合法的商标的权利人,而境内加工者则为合法的加工单位,加工者接受境外定作方的委托,为他们加工产品并粘贴相应的商标,并将粘贴商标的全部成品转交给定作方,保障产品在国外销售的行为。
四、结语
涉外贴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对境内国际贸易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因此,对于司法来说,在认定商标请权限行为的过程中,应综合考量,考虑加工企业是否存在侵权过失,同时还要考虑是否对境内商标有权人造成损害。而对于立法来说,立法部分对商标权的有效保护应在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努力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参考国际先进立法,真正实现资源合理分配与商标权垄断利益之间的平衡,以此来推动社会的良性竞争。
参考文献
[1] 高金强。涉外贴牌加工中商标侵权问题刍议[J].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17, 9 (03) .
[2] 王磊。新《商标法》视角下的涉外贴牌加工侵权问题分析[J].中华商标, 2015 (02) .
[3] 龚恒超。国际贴牌加工贸易中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原则及审查要点[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3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