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土家族有返祖还宗的风俗习惯,当地人称此现象为“三代还宗”“返祖”或“二姓”。此现象可分为三种类型:怀子再嫁、过继养老、入赘。“三代还宗”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相互接济、彼此共担的过程,再嫁、过继或者入赘的人家到了孙子这一辈人,认为养育之恩、父母之情已经报答,需寻回生父,找回自己的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祖先的敬仰,也是尽社会道义的责任,对维系土家族社会结构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民族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有着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 人类学解释; 三代还宗; 土家族;
Abstract: There is a custom,“returning to ancestors”of Tujia ethnic group people,who live in the Enshi Tujia and Miao Autonomous Prefecture. The local people call this phenomenon “returning to their ancestors in the third generations”,while a few people call it “returning to their ancestors”or “having two surnames”.There are threetypes of people that have the“returning to ancestors”,namely remarriage,adoption,and that a man marries into and lives with the bride's family. The process of “The Third Generation Returning to Ancestors”is actually a process of mutual aid and mutual sharing. When a person remarries,be adopted or becomes a son-in-law,he or she believes that the kindness of raising and the love of his or her parents are over,and he or she needs to find his or her biological father and root. To a certain extent,this is a respect for ancestors and a social moral responsibility. 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maintaining Tujia social structure. A good ethnic tradition has far-reaching significance for ethn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progress.
Keyword: anthropological interpretation; returning to ancestors; Tujia ethnic group;
中国人对于姓氏的重视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有句老话叫作“君子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意思是无论到哪里都不更改姓名,以示自己光明磊落。其实这个“姓”对于我们每个人的意义就是一个人身份的标志,表明我是从哪里来的,我和谁是一群人,“姓”的主要功能是区分血缘群体,所以这句话中的“姓”的地位和被重视程度要远远大于“名”,这种重视的背后就是对于宗族对于血缘的认同感。我国的姓氏自夏商周起,其历史渊源错综复杂。姓氏对于国人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字或者两个字而已,它其中包含着宗族关系、血缘亲情甚至于家国情怀,每个人一生都只有唯一的一个姓,这个姓由先祖父辈代代相传从不改变,所以我们甚至可以说“姓”是国人心中重要的存在,是灵魂深处的根。然而在我国一部分少数民族中,却存在着与父辈不同姓的现象。2019年7月至8月间,笔者偶得机会前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白果乡金龙坝村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田野调查,驻扎在当地村民陈群的家中。期间走访了全村60多户人家,得到了很多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包括土家族“三代还宗”的民俗现象,本论文以对金龙坝村的田野调查为依据,以人类学的视角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现实意义。
一、田野点金龙坝村概况
金龙坝村位于湖北省恩施市白果乡西南部,地处恩施、利川、咸丰三县交界,西南毗邻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南紧接盛家坝乡,西与利川市清水洞相邻,北与两河口村和见天坝村相连。距恩施市区64千米,平均海拔900米,总面积45.5平方千米,林地53 370亩,耕地5 143.3亩。金龙坝村三面环山,唯一的缺口是粗石溪河口,出河口即盛宝堡。大鱼泉是这个村最大的水源,它发源于金龙坝,像一条织带穿村而过,也是恩施境内第二大河流马鹿河的发源地,因“倒流三千八百里”而闻名于世。生活在这里的村民用大鱼泉的水灌溉两岸田地,金龙坝村被称为白果乡的“鱼米之乡”。金龙坝村辖9个村小组,共计950户3 085人1,有汉族、侗族、土家族、苗族四个民族杂居于此。截止2018年,金龙坝村共有51个姓氏,较大姓氏有:龙、陈、周、张、潘、杨、李2。龙姓主要聚居茅坡和金龙坝龙家大院;陈姓主要聚居在龙含宝、金龙坝上下两片;周姓主要聚居在榜上和金龙坝上下两片;张姓主要聚居在龙含宝、金龙坝下片;杨姓主要聚居在柴家湾、焦家营和大岩洞;李姓主要聚居在金龙坝下片;潘姓主要聚居在阳寨岭。
在进入金龙坝村的第一天下午,我们去村部拜访了村支书,他在介绍村里的基本情况时说到村里有父子不同姓,村支书解释说这种情况在他们这里叫“三代还宗”,比较普遍,在田野调查过程中第一次听到“三代还宗”,那什么是“三代还宗”呢?生活在这里的人又为什么要“还宗”呢?带着这些疑问我开始了田野调查,调查中我们发现三代还宗通俗讲就是指某一个人养父姓a,生父姓b,那么他和他的儿子都要姓a,但是到了他孙子辈就要姓b,而且孙子辈的再后代也一直姓b这样一种传宗接代的现象。随着访谈的深入才知道,这一现象在当地还不是少数。今天的金龙坝村依然保留着土家人传统的“三代还宗”的传统风俗,当地人也将其称之为“二姓”“返祖”。
二、土家族人“三代还宗”的类型
“三代还宗”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一)怀子再嫁
顾名思义就是女子再嫁时怀着或者带着前夫的儿子到第二任丈夫家。在刚嫁进婆家时孩子就随着第二任丈夫姓。等到这个孩子有了自己的孩子,即女子的孙子辈的孩子必须姓回他生父的姓,这样就还宗了。这种类型的还宗在金龙坝村有3家。
第1家,张姓还宗为田姓。老大娘告诉我们,她丈夫姓张,但是他们的儿子现在姓田。主要是由于她丈夫的奶奶嫁入张家时肚子里已经怀着他的公公,那时他的公公就随着张家的爷爷姓张了,他们这一代也随着公公姓张,到了她的儿子这一代已经是第三代了,所以就还宗,姓公公生父的姓———田。如图1所示。
图1“怀子再嫁”普通类型图例
说明:张的奶奶在嫁入张家时肚子里正怀着田姓家的孩子。
当问及还宗姓田后张家的家族有没有反对,他说张家不会反对的,这是风俗,已被大家认可和接受,他们还宗后和张家的关系依旧。还有就是他的婆婆在张家还生了一个儿子,这样张家也就有后了。他们也就没什么意见,同时田家也希望他们还宗,但是由于他们没有家谱,所以他们还宗回田家按着现在的辈分起名字就可以了。“还宗”的过程没有签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后人按照老人的吩咐办事就可以了。
第2家,杨姓“还宗”为李姓。杨叔叔讲述了他们家庭“还宗”的事宜。他的母亲当年嫁入杨家时领着他的哥哥,肚子里怀着他。他哥哥由于已经出生,所以没有改姓,依然随生父姓李,而他由于还未出生,出生后就随继父姓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却不同姓的现象,比较特殊,也比较少见。他的母亲在杨家只生了一个姑娘,姓杨。杨叔叔的儿子随他姓杨,他的孙子辈是第三代人了就还宗姓李了。这样就等于杨姓在他孙子的这一辈就彻底姓李了,杨姓事实上对于这个家庭就不存在了,只能存在于记忆中。如图2所示。
图2“怀子再嫁”的特殊类型图例
注:杨叔叔的母亲在嫁入杨家的时候肚子里已经怀着李家的孩子,所以他的养父姓杨,生父其实姓李,他的儿子随他姓杨,到了他的孙子,即第三代就还回养父的姓,李姓。
第3户,孙姓还宗为罗姓。情况基本一样,在此就不再赘述。
(二)过继养老
一些家庭由于夫妻个人原因未生养子女,将邻居或者亲戚家的孩子领养或者过继到自己的家庭中,过继来的孩子改姓养父的姓。这种由于养老目的过继来的孩子年龄上无大小要求,有的是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有的孩子已经成人了,没有上户口的就直接姓养父的姓,已有户口的需在村里开具证明,在乡政府盖章,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更名改户的手续。依然等到他的后代在第三代的时候还回他生父的姓氏。在金龙坝村有两户人家是由于过继养老而“还宗”的。他们都是生活在螃蟹阡的山上。一户是魏家,一户是洪家。魏家是周家还宗家庭,由于周家没有儿子,就将魏家的一个儿子认为干儿子,过继到周家为周家老人养老送终,等到他们的这一代已经是第三代了,故而在这一辈还宗姓魏了,而且他的后代也就跟着他姓魏了,不再姓周。如图3标所示。
欧阳的父亲是洪家过继到欧阳家里来为欧阳家的老人养老的,因为洪家与欧阳家是世代的老邻居,欧阳家因女主人一直不生育,二老近五十岁,膝下没儿女,他的爷爷就将他父亲过继到欧阳家,为老人养老送终。那时他的父亲已经二十几岁,过来后直接改姓欧阳,他也就相应地跟着父亲改姓欧阳了。等到他的儿子这一辈就要还宗了,而且洪姓家族也很希望他们还宗,并在家谱的记录中也留下了他父亲及其后人的位置。当我问到,在上户口方面会不会遇到麻烦,他说这都没啥问题,他们在村委会开具证明,到乡政府盖章,再到派出所的户籍室就可以办理改名或者户口登记了。现在到他的孩子这一辈已经是第三代人了,就改姓洪了。
图3“过继养老”类型图例
注:周家没有子嗣,将魏家的孩子过继到周家,改周姓,到了魏家这个孩子的孙子辈又还回魏姓。
(三)男方入赘到女方
这一类型主要是指男方嫁到女方后要改姓女方的姓,然后到第三代出生的孩子又要改为爷爷原来的姓。“三代还宗”这一类型在金龙坝已基本没有了,只是在老一辈人的生活中传承,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上门女婿的家庭,可他们已不再随女方姓,孩子一出生就跟随父亲姓。
三、土家族人“三代还宗”的渗透与影响
在金龙坝村居住着汉族、侗族、土家族、苗族四个民族,由于这几个民族长期居住、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在饮食方式上相近,没有宗教束缚,也没有饮食禁忌,几个民族之间相互通婚,亲上加亲,细述起来他们村的人都是亲戚,土家族人“三代还宗”的风俗习惯也影响了其他几个民族的姓氏走向。
“三代还宗”过程是一个相互接济、彼此共担的过程。这一现象尤其在生活比较困难的早期与子女较多的家庭常见。为了生计,能够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母亲就会怀着孩子改嫁。为了感谢养父的养育之恩,孩子本人这一代,他的孩子这一代就随养父姓,一方面使养父觉得有做父亲的欣喜感与责任感,另一方面会减少街坊邻居对养父的异议。而到了他的孙子这一辈人,认为养育之恩、父母之情已经报答,需寻回生父,找回自己的根。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尽社会道义的责任,也是对祖先的敬仰。
在金龙坝村,土家族人认为这是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村民们对土家族人“三代还宗”这一风俗习惯或者文化传承保持默认状态,能够做到“三不”,即不反对、不干涉、不参与。这就使得土家族人“三代还宗”的传承有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养父家族对于“三代还宗”持不反对态度。使养子在还宗时不受养父家族的压力,能够顺利完成“三代还宗”这一过程。生父家族对于即将“三代还宗”的家庭持欢迎态度。生父家族的族人会积极欢迎还宗的人,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家谱中留有还宗的家庭的姓氏,还宗回来的家庭直接写入家谱中;二是举办还宗的仪式,欢迎返祖。在家族中有威望的族人会带领其一一重新拜访族人,表示他们已经返祖还宗。
四、“三代还宗”的缘由
土家族人为什么到了第三代必须返祖还宗?在传统文化与观念中,姓氏乃做人之本,姓代表宗,宗代表祖,意在一脉相传。在土家族人观念与意识中认为:如果三代不还宗,后代将不成人(不成才),会影响后辈的发展。由于这一风俗习惯已保留并传承甚久,三代还宗无论对于养父家庭还是生父家庭都是无条件接受的。三代还宗对土家族社会结构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首先,“三代还宗”是对自己生父与家族的回归,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回到生父家族人的视域中,更有利于进一步融入生父的家族中。传统的文化中认祖归宗对土家人的影响是深刻的,他们即使在养父家生长、繁衍三代也不忘记自己的根。这三代人,不仅是对养父养育之恩的报答,也是对养父家的兄弟姊妹手足情谊的厚爱,更是对生父家族血缘根深的回守,是对血脉传承的回归。无论是“三代还宗”的本人以及家族的人,都抱着感恩之心向养父家族道以厚谢。
其次,“三代还宗”是对自己子孙后代兴旺的期许。每家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平平安安,兴旺发达。还宗就是不忘祖,回到生父家族中就是为了让族人能够保佑他的子孙成才。在土家族人的习俗、观念里,“三代还宗”不仅是返祖的归途,还是对子孙兴旺、发达的保佑,就像当地人说的:“忘祖了,后人怎能兴旺!”
最后,“三代还宗”是对土家族人传统风俗的延续。每一个民族文化习俗都有其自身延续与传承的过程,间断、丢失的情况常有,民俗保护离不开民族文化传承的指引,民族文化传承亦需从民俗保护中汲取能量;民俗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作为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3。土家族人“三代还宗”的习俗在现代社会依然存在并延续,这是土家族人对本民族传统文化一直传承与保护的结果,一方面体现了土家族人对认祖归宗的厚重观念的重视,另一方面体现了土家族人对传统文化的坚守。如果哪家需要返祖归宗的家庭的后代没有进行“三代还宗”,那他就被视为不仅背弃了祖宗,更割断了传统文化的链条。
结语
土家族人在“三代还宗”的过程中只有口头的约定,没有书面的协议或者合同,依然能够世世代代传承和延续,这是文化习俗的力量,也是土家族人重视信用、信守承诺的良好品德。虽然在还宗的过程中会受到一些其他社会因素影响,但是土家族人一直将这一文化习俗世代延续,不仅体现出土家族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也折射出了土家族人在婚姻家庭方面的观念,这对维系土家族社会结构具有重要的作用4。同时,例如过继养老这本身承担的是一种社会责任,土家族人用这一方式解决了无子女老人的养老问题。这对于一个民族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注释
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年鉴》编委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年鉴2018》,方志出版社2019年版,第31页。
2恩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恩施县志1840-1982》,湖北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2页。
3(1)金小燕:《试论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国民族博览》2016年第9期。
4(2)陈敬胜,彭新竹,陈欢欢:《瑶老组织社会治理智慧对乡村治理的启示》,《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