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民系”概念的内涵及其意义

发布时间:2017-11-28 20:48:01

  摘    要: 世界上只有具体的民族支系,没有抽象的民族支系。汉族的支系可以称为汉系(汉族支系),不能称为“民系”(民族支系)。客家人不是抽象的“民族”的支系,而是汉族中一个有地方特点的支系,所以,可以称客家人为汉族支系(汉系),而不可称客家人为民族支系(民系)。“客家民系”概念在逻辑上、语用上都存在内在缺陷,是一个不能成立的概念。

  关键词: 罗香林; 客家民系; 概念; 缺陷;

  上世纪30年代,罗香林新造“民系”一词,发明“客家民系”概念。到了今天,研究客家人的论着中,“客家民系”似乎已经成为学术话语中的关键词。然而,学者们在接受罗香林的这项发明时,似乎并未仔细研究这个概念的实质,更未从应用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这个概念的内在缺陷。为了更好地对客家人进行研究,有必要考察“客家民系”这一概念的实质并评判其影响。

  一、“客家民系”概念的实质

  要认识“客家民系”概念的实质,必须分析发明者罗香林的话语。“客家民系”的创新之处是“民系”,而罗香林对“民系”的“含义和界说”“言之甚详”的那篇文章,即《民族与民族的研究》,124我现在没有看到。不过,据说罗香林在那篇文章中对“民系”概念的专门阐述与他在《客家研究导论》中所表达的基本意思一致。23于是,我们可以根据《客家研究导论》中“民系”和“客家民系”的使用语境,分析“民系”概念的含义,并进而分析“客家民系”概念的实质。

  南部中国,有一种富有新兴气象,特殊精神,极其活跃有为的民系,一般人称他为“客家”(Hakkas),他们自己也称为“客家”。他们是汉族里头一个系统分明的支派,也是中西诸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文化学家,极为注意的一个汉族里的支派。11
 


 

  罗香林说,客家是南部中国的一种“民系”;客家是汉族里头的一个支派。在该书为“民系”所做注释中,罗香林说:

  “民系”一词,是我个人新造出来用以解释民族里头种种支派的。124

  于此可知,罗香林所谓的“民系”,也就是“民族的支派”。

  支派就是分支,是总体的一部分。如果径直使用“支派”一词来指称客家人,就不会造成歧义。但这个含义明确的“支派”,在《客家研究导论》中其实少有出现。在该用“支派”的地方,罗香林常用“民系”。而对于民族与“民系”的区分,罗香林似乎并不在意。

  中国前代的学者,原不喜欢考覆各民族民系实在的情形,对于华南各民族或民系,更是只知鄙视而不知检验考察为何物。他们虽然有时也要提到华南各族各系的情况,然而所喜出口的亦不过“南蛮�`舌”一类成语罢了;至问其以那些族系源流变革,及其在人群上占何地位的问题,那就不知怎样回答好了。12

  这段话中民族和“民系”的组合方式包括:“民族民系”,“民族或民系”,“各族各系”以及“族系”。这些组合方式值得注意。

  两个名词并排,而其间并无连接词,则两个名词之间可能是从属关系,也可能是并列关系。“民族民系”是“民族的民系”呢,还是“民族和民系”呢?“各族各系”,“族系”,其语义的含混逻辑与此相同。

  至于“民族或民系”则暗含将民族与“民系”的地位同等看待的用意。“或”意为“或者”,表示选择。用于选择的两项乃至多项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即以“民族或民系”而言,因为并不存在游离于民族之外的“民系”,所以,提及民族自然就已经将“民系”包含在内了。如既要说民族,又要强调民族之下的“民系”,还要避免歧义,那么,“民族或民系”就应当说成“民族或民族的民系”。但这样一来,又出现了更大的语用问题:“民族或民族的民系”是什么意思?“民系”如果是“民族的支派”的简称,那么,“民族或民族的民族支派”又是什么意思?关于语用的问题还不止于此。

  罗香林发明“民系”以后,常常把它跟客家连在一起,构成一个合成词:“客家民系”。

  迨至道光末年,(西元一八五�),客家民系跳出个洪(秀全)杨(秀清),……曾未几时,即为曾李诸人所平灭,然其所表现的民族特性和魄力,则已为中外人士所称道,当时中西文的记录,虽还没有特辟专篇以论述客家问题的,然而,于陈述洪杨发难的事实时,多半都能注意客家民系的发展了。12-3

  罗香林使用“民系”一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两个难以解决的矛盾。

  首先,前文说明,罗香林的“民系”,表示“民族的支派”。那么“客家民系”就是“客家民族的支派”,而“客家民族的支派”这个短语中的客家,俨然成了一个民族的名称。罗香林并没有明确说客家是一个民族。因此,“客家民系”即“客家民族的支派”所暗含的视客家为一民族的思想,与罗香林所要论证的客家是“汉族里的支派”这一公开宣称的初衷不相符合。

  其次,“客家民系”即“客家民族的支派”指的是“客家民族”之下的一个“支派”。“客家”是整体,“客家民族的支派”是部分。“客家”与“客家民族的支派”之间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于是,我们要问,在“客家民系”,即“客家民族的支派”中,这个“支派”指的是谁?

  有人可能会替罗香林辩解说,“客家民系”这一短语中,“客家”与“民系”之间是同位语关系,也就是说,“客家”就是“民系”。对此解释,我们要问,如果这里的“民系”是“民族支系”的简称,那么,世界上是否存在不属于任何具体民族的抽象的“民族支系”?如果存在这样的“民系”,应该有实例。如果不存在这样的“民系”,这样的新造词除了引起认识的混乱之外,还有什么意义?

  罗香林本来要说客家是汉族中的一个支派,但上述分析可以证明,他发明的“客家民系”一词违背了他自己公开宣称的主张。症结在于:“民系”是一个不能跟“支派”直接连称的生造词。

  普遍而言,用“民系”表示“民族里头种种支派”124是说得通的。但是,在具体谈论从属于某个“民族”的某个“支派”时,“民系”一词就显出结构累赘、语义含混的弊端。因此,在称呼一个民族下面的支派时,为了明确系属关系,我们通常将民族和支派的名称都说出来。如:

  彝族支系撒尼人

  黎族支系美孚人

  纳西族支系摩梭人

  如果嫌短语太长而不够精练,我们可以将其简化,称:

  撒尼彝族,或撒尼彝人

  美孚黎族,或美孚黎人

  摩梭纳西族,或摩梭纳西人

  讨论支派时,如果支派所属的民族已经交代清楚而不必时时提及,则仅说支派名称亦可。如:

  撒尼人

  美孚人

  摩梭人

  同理,如果我们要以名词短语的形式表达客家人是汉族中的一个支派,我们就该说:

  汉族支派客家人

  为了简练,也可以说成:

  客家汉族,或客家汉人

  或者径直称之为:客家人

  前面的分析已经证明,“民系”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表示“民族支系”。世界上没有哪个人群从属于笼统的“民族”。世界上的所有人群都从属于具体的“……族”。客家人也不例外。他们从属于汉族,所以是“客家汉族支系”,可以简称为“客家汉系”。他们并非从属于笼统的、普遍意义上的“民族”,所以,世界上不存在“客家民系,即客家民族支系”这样一个群体。

  罗香林是历史学家。从《客家研究导论》中有关客家语的描述和分析来看,也可以说他是语言学家。对客家人的历史,对汉语的语用,他都表现出高深的见识。他知道“客家民系”是什么含义。他故意新造这个词语,也达到了他虽未公开宣称、但实际上希望达到的目的。

  二、罗香林提出“客家民系”的目的

  《客家研究导论》对客家人生活方式的叙述,体现了“客家民系”这个概念的根本含义。罗香林新造“客家民系”这个概念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就是他撰写《客家研究导论》的目的。

  朱希祖在该书《序》中有这样一句话:

  今日人类平等,不当自尊而卑人,罗君之为此书,所以正客家不当作()……。111

  这话其实只说对了一半。罗香林撰写《客家研究导论》,一半的目的确实是为了证明客家人不是少数民族,所以不应当写作“犬 客”。罗香林的这个着书目的,出于当时及以前人们对客家人的民族属性的误会。这些人把客家人当少数民族看待,还在书面记录中按照称呼其他少数民族的惯例,在“客”的左边加上了一个“犬”字旁,以示轻蔑和侮辱。

  有意思的是,罗香林证明客家人不是少数民族,故客不应写为“犬” “客”,但他仍旧把少数民族名称记录为“�r”、“��”。139这个做法,连为他写《序》的朱希祖都看不下去。112

  罗香林既要证明客家人不是少数民族,又要同时证明客家人是汉族的一个支派。后者是罗香林着书目的的另一半。证明客家人不是少数民族,罗香林态度鲜明,简明扼要。证明客家人是汉族的一个支派,罗香林深谋远虑,迂回婉转。因为,在人们看来,汉族也分中原腹地的汉族和边远地区的汉族。通俗点说,有文明的汉族,也有不那么文明的汉族。罗香林通过客家人的家谱、客家人的语言、客家人的文教等,证明客家人不仅是汉族,而且是汉族中的文明人。既然客家人是汉族中的文明人,就该与一般的汉族有所区别。罗香林于是要努力寻找使客家人超越一般汉族的区别性特征。

  客家是最喜劳动的民系,……。他们……负担普通汉人所不能胜任的劳役,……。又他们最喜爱洁净,虽以经济限人,饮食居住,不能纯合卫生原则,然其对于身体及衣服器用的洗浣,实较一般汉人为留意。……而卧具的曝晒,家私的清除,亦较一般汉人有恒;……。1243

  客家民系,最富革命性质,及种族思想,……。……其军人亦最勇敢善战……。19

  我们固然不必计较罗香林对“最”字的偏爱,但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他在将客家人与“普通汉人”、“一般汉人”进行比较时把客家人置于优势地位的良苦用心。我们也可以自然而然地以他发明的“民系”概念来问他一个简单的问题:他所谓的“普通汉人”、“一般汉人”到底是什么“民系”?

  罗香林证明了客家人不是少数民族,而是汉族中的一个支派(但他并不称之为客家支系、客家支派,而要称之为“客家民系”)。然而,因为他认为客家人优于一般汉人,所以,把客家人简单地称为汉族支系就不符合他心目中的事实,因此也就委屈了客家人。于是他坚决地选用“客家民系”一词。如果人们把“民系”理解为“民族支系”,那么“客家民系”就是“客家民族支系”。客家直接跟“民族”发生联系,而无需作为汉族中的一个支派或支系才能跟民族发生联系。这正是罗香林发明“客家民系”一词所要追求的语用效果。

  罗香林称客家人为“客家民系”而不是“客家汉族支系”(简称“客家汉系”),使客家获得了一种“准民族”的地位。他没有说客家人是一个单独的民族,但他可以借别人的口这样说:

  故客家妇女是家庭的重心,家庭组织赖之巩固,子女教育赖之维系,男子事业赖之鼓励,而客族之光荣,亦赖之发扬!……。1242

  这是别人文章中的一段话。其中称客家人为“客族”。这里的“客族”显然不是指“客家人家族”,也不是“客家人氏族”、“客家人宗族”,而是指“客家民族”。罗香林的着作论述客家人的民族身份,他当然不会不知道别人文章中“客族”的含义。不过,他并没有说明这个含义与自己的论述是否矛盾。

  其实,罗香林自己就含蓄地称客家人为“民族”。他在书中经常提到“民族或民系”,使“民系”具有跟“民族”平等的语法地位,将“民族”与“民系”当做可替换概念。但我们已经证明,“民族”和“民系”是不可互相替换的概念:“民族”是整体,“民系”是部分。作为部分的“民系”只能在特定的语境中才可以代表作为整体的“民族”。某个人口群体是“民族”,就不可能是该“民族”之下的一个“民系”;是“民系”,就不可能是包含该“民系”的“民族”。

  而且,尽管他并未宣称客家是一个“民族”,但这并不妨碍他探讨客家人的“民族特性”、“民族意识”、“民族思想”,甚而至于客家人的“种族思想”。

  罗香林在探讨“客家民系”的文教时,这样开始列举:

  第一为爱国保族思想的表现:客家民系最富爱国保族的思想,这因他们先人,昔年,曾受北部异族,强烈压迫,向南迁徙,非出己愿;当其辗转达至大江南北岸时候,已不知经了几多流离,几多颠顿,而后九死一生,幸存着一部分系裔,追怀往痛,旧恨难消,父以传子,子以传孙,一种嫉愤外族的情怀,遂致历久不释,这许就是他们民族思想的来源吧!1158

  说客家人“爱国”,读者都能理解是什么意思。但说“客家民系”“保族”,则我们要问:这里的“族”是什么含义?可以肯定的是,它不指“家族”,“氏族”,当然也不指抽象的“民族”。既然说“幸存着一部分系裔”(这“系”显然指“客家民系”),而不是族裔(跟这个语境中的“异族”相对应,指汉族后裔),则客家人所保的,并不是一般的“汉族”而是“客家民系”。本来是“客家民系”爱国保系,却要说成“客家民系”“爱国保族”,可见,罗香林是把客家人当一个民族来看待的。于是,“客家民系”的思想也就可以成为“他们(客家民系)民族思想”了。

  我们可以把罗香林的相关话语汇集在一起,综合分析:

  客家为富有民族意识的一个民系,其所以能繁衍至于今日者,正因其有此特性。119

  客家民系,最足令人注意的,为狭义的种族思想及由此思想所表现的种种活动或行为。1277

  客家民系,因富狭义的种族思想,最好负气,最不肯下人,所以每为邻居民系所嫉视,而不欲听他们自由地扩展;……。1283

  这几段话中的“民族意识”、“种族思想”,其实都只是“民系意识”、“民系思想”。上引最后一段话中,与“邻居民系”相对应的“客家民系”所表现的只能是“民系”思想而不是民族思想,更不是种族思想。

  某个民族中的某个支系,可以同时具有民族意识和支系意识。民族意识和支系意识是在不同情境之下表现出来的两种意识。罗香林强调的是与其他“民系”有别的“客家民系”,是跟“一般汉人”不同的“客家民系”,这时客家人表现出来的当然是“客家民系意识”。

  我们可以谈论汉族的民族特点,民族意识、民族思想……,因为汉族是一个民族,但我们不可以谈论汉族某个支系的“民族特点”,“民族意识”、“民族思想”,因为这个支系并不是“民族”。一旦汉族中的某个群体因为自身特点而被称为支系,我们谈论这个支系时所谓的特点就是“支系特点”而非“民族特点”或“汉族特点”。

  从逻辑上说,如果一个民族包含许多支系,那么,对这些支系的特性进行概括,可以归纳出整个民族的特性。就像一个更小的人群,比如一支足球队,各个队员、教练员的特点互相融合,形成一个整体,我们可以逐一分析其中的每个成员,找出个性,从而总结出这支足球队的风格、特点。当我们谈论这支足球队的特点时,我们会优先选择代表性更强的特征,而不会优先选择代表性较弱的特征。换句话说,真正能够代表这支足球队特点的人,既不是队中最优秀的人,也不是队中最差的人。分析一个民族的特点,跟分析一支足球队的特点道理相同。

  如果我们认同罗香林的判断,承认客家人是“最……的民系”,那么,我们就得承认,罗香林所谈论的所谓客家人的“民族特性”、“民族意识”、“民族思想”,其实仅仅是客家人的“民系特性”、“民系意识”、“民系思想”。

  三、“客家民系”概念的影响

  罗香林的“民系”概念得到客家研究者的广泛认同。值得注意的是,罗香林多把“民系”跟客家人连在一起使用,称为“客家民系”;他提到中国境内别的群体,则往往只说“……系”而不说“……民系”,如“广府系”,13“本地系”,14“福老系”,171等等。当然,罗香林也使用“邻居民系”,112“其他民系”,112等概称,但这与“客家民系”这个结构紧凑、含义特别的短语在组合方式上并不相同。

  “民系”一词的这种用法,一直保留到现在。

  现在学者们所用的“民系”概念的内涵,大致也符合罗香林的本意:

  “民系”是“民族支系”的简称。338-43

  民系是民族的区域性分支,是民族内部在民族共性覆盖下的、具有相对差异的方言以及生产、生活习俗的人类群团。338-43

  显然,民系就是民族下面的分支,而客家就是汉民族下的一支民系。23

  所谓民系,是在汉民族漫长的发展史上,由于自然环境、民族迁徙以及其它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动而由汉民族共同体内部衍生出的众多的支脉,这些支脉在总体上统一于汉民族共同体之中,但在语言、习俗、民情以及其它文化事象方面,又具有各自的特点,构成一个又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42

  不过,“民系”与“客家民系”的说法还是因新理论的产生而面临挑战。据说,台湾地区最近十几年来的客家研究的特点之一就是“放弃了罗香林以来学术界一直相沿成俗的‘民系’概念,把客家定义为社会学意义上的‘族群’……。”519

  王东用“方言群”来定义客家定义,而不用“族群”或其他概念。535王东的理由是:

  如果把客家界定为“民系”或“族群”,那么,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势必会涉及所谓“共通的心理素质”或“自我认同”等相对观念性的议题。本人认为,在现有的材料基础上,这些观念性的议题,还很难进入经验研究的阶段。536

  抛弃“民系”和“客家民系”,可以说是这两个概念的内在缺陷导致的必然结果。不用“族群”指称客家人,显示了中国的民族理论具有自己的特色而非盲目效仿西方民族理论。

  四、结论

  客家人是汉族中一个有地方特点的支系。汉族包括的支系可以叫汉系,不可以叫“民系”。世界上只有具体的民族支系而没有抽象的民族支系。比如,彝族的支系只能称为彝系,不能称为“民系”。

  客家人是汉族中的一个支系,而不是抽象的“民族”的支系,所以只能称为“汉系”,而不能称为“民系”。因此,“客家民系”是一个不能成立的概念。

  客家人不是汉族中的一个族群,而是汉族中的一个地方性群体。“族群”译自英文“ethnic group”,原意为“有民族特点的群体”,简称为族群。称客家人为一个族群,或径直称“客家族群”,都是不恰当的。如果承认客家人是汉族中的一个支系,又说客家人在汉族中具有“民族”特色,于理不通。客家人在汉族中具有地方特色而不具有民族特色。民族特色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区别性特征。

  西方政治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术领域最近几十年流行“ethnic group”概念,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666-71民族之下有支系,在世界上是一个普遍现象。如果把民族视为一个群体(group),则民族之下的支系就是亚群、支系(subgroup),正如有文化(culture),也有亚文化(subculture)。中国的民族识别是一项兼具政治意义和学术价值的行为,有其合理之处。不可将“族群”与“民族”当做可替换的概念。

  注释

  1[1]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南天书局,1992年。
  2[2]黄志繁、肖文评、周伟华:《明清时期赣闽粤边界毗邻区生态、族群与“客家文化”——晚晴客家族群认同建构的历史背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
  3[3]王东林:《民系理论的初步探索——客家学研究中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
  4[4]房学嘉、宋德剑、周建新、肖文评:《客家文化导论》,花城出版社,2002年。
  5[5]王东:《那山那水那方人:客家源流新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6[6]范可:《中西文语境的“族群”与“民族”》,《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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