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战期间, 华法教育会曾接受法国政府委托, 到云南招募华工赴欧从事战地后勤工作。据当时媒体报道, 华法教育会成功招致五千名工人送往法国。但北洋政府外交部档案显示, 招工行动开始不久即被云南省政府查禁, 实际上完全失败了。华法教育会的招工行动本为国民党要人领导, 又为中法政府所支持, 唐继尧当政的云南省政府查禁该行动, 与其面临的复杂局势密不可分。从国内方面来讲, 唐继尧为巩固地方割据, 既要防范国民党势力的渗透, 又要对抗段祺瑞政权的威胁;从国际方面而言, 法、英长期侵略云南, 而德、日为图谋分裂中国而暗中支持护国起义, 唐继尧政权总体上亲近德、日, 疏远法、英, 故不支持为法、英阵营招工。
关键词:华法教育会; 云南; 招工; 一战;
一战期间, 中法政府达成以劳工代替士兵支援协约国作战的计划 (“以工代兵”计划) , 法国政府主要通过北洋政府支持的惠民公司从华北地区间接招募普通工人, 同时委托蔡元培、李石曾等人负责的华法教育会①从华南地区直接招募教育文化水平更高的工人。据1916年8月出版的《旅欧杂志》报道, 华法教育会招工代表李广安在当地劝学所及小学教员的支持下, 成功实施招工计划, “七月间得到法国驻滇领事来电, 知云南一省已招得两千五百人, 不日就道。”②1917年2月出版的《东方杂志》对此信息加以确认, 并称这批华工已随惠民公司招到的华工约五千人, “在马赛登岸, 分赴各处。”③自此, 华法教育会在云南招工两千五百人几成定论, 为周策纵、鲜于浩、徐国琦等学者所广泛采信, 也有陈三井、巴斯蒂等学者对此表示质疑, 他们认为华法教育会在云南招工完全失败, 但并未给出令人信服的细节和理由。④
一、华法教育会在云南招工的经过
尽管当时媒体相继报道华法教育会招工成功的消息, 华法教育会也一如既往推动华工教育取得重要进展, 华法教育会成功招工的结论看似合情合理。但招工代表李广安在云南招工期间, 北洋政府外交部与云南省政府及德国使馆之间的往来函电显示, 招工计划才刚开始就被查禁, 自始至终没有招到工人。在华法教育会招工的同时, 还有法国商人在阿迷县为越南锡厂招工, 也被误认为是华法教育会所为。为了辨明政府对不同招工群体态度的差别, 有必要将此误会加以澄清。
(一) 华法教育会在云南招工案发即被查禁
云南招工案发源于德国的抗议。1916年7月, 已到昆明的李广安托名华法教育会, 刊登招募华工到法国从事军火工作的广告, 为德国驻滇领事所察觉, 于是向德使辛慈汇报。辛慈接报后, 向中国外交部发布照会, 要求外交部“转饬云南省官府即行禁止此项冒名学生出洋赴法国, 以符严守局外中立主义” (1) 。外交部收到德使照会后, 旋即发电询问云南省长, 要求查明招募“是否属实, 希查明电复。” (2) 不久之后, 云南省政府回复外交部称, 招工乃华法教育会汪精卫、蔡元培等人所为, 又因此行与中立条约和中央规定并无冲突, 且利于个人求学谋生, 故而未明加禁止。“然代表李元汉未见曾告, 以此举按之中立条约虽无抵触, 然易启责言并密嘱其暂停。滇德领亦曾函询, 且有法人乞助于滇等语。唐督军亦已明白答复, 并声明正在监视考察。如有妨害中立之举动, 当筹消泯之法等语。现在李元汉已离滇, 滇亦无应募之人。故德领已无后言。” (3) 该回复表明, 李广安没有招到工人, 而且已经离开云南, 暂无招工可能。8月下旬, 在德使辛慈追问下, 外交部再次发布照会确认称, 本次招工“纯系个人求学谋生, 与战事毫无关系”, 现在已经被查禁了。照会还特别强调, “滇省亦无应募之人等。” (4) 此后, 德使再未就李广安在云南招工之事提出抗议。经外交部、云南省和德国使馆共同确认, 李广安在云南确实没有招到工人。法国外交部的档案也印证了招工失败的结果。1918年6月10日, 驻法照料华工事务员李骏也核实, 华法教育会“曾派人赴云南及直隶预备招工, 现除广州沙面志利洋行借用此合同招有约千人外, 该会尚未亲招一人。” (5) 如此看来, 1916年8月15日出版的《旅欧杂志》刊载的《旅欧华人纪事》关于李广安仅在“云南一省已招得两千五百人, 不日就道”的消息, 明显早于1916年8月23日招工被迫全面终止之前, 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 因而是错误的结论。遗憾的是, 该结论经当时杂志的报道和后来学者的广泛引用, 造成了广泛误传的不良影响。
(二) 法商同时在阿迷县为越南锡厂招工引发的误会
法国在委托华法教育会直接招工时, 指定格利叶招工团与其展开合作。双方执行相同的招工标准、使用内容完全相同的招工合同展开招募工作, 格利叶招工团以华法教育会名义展开活动。但前者的招工地点初定为西南, 后者初定为华南。陈三井根据北洋政府内务部档案指出, 格利叶招工团“曾于广州沙面与云南阿迷县单独招工” (6) 。格利叶招工团在广州沙面通过志利洋行招工确有实情, 但云南阿迷县的招工却并非格利叶招工团或华法教育会所为。事情经过如下:1917年1月20日, 外交部收云南督军电称, “外交、内务、农商部鉴据滇越铁道警察总局。局呈华民高占元与法包工多玛师希订合同在阿迷县招工五十名到越京高平锡厂工作等情, 查法人招募华工往高平工作, 自民国二年来历经办理有案。兹据前情核阅合同, 内容与前者相符且纯系作工, 按之国务院十月佳电亦无不合, 应否照准, 即请核覆为感” (7) 。同一天外交部再发云南督军电称:“法人在阿迷招工既系援案办理, 自可照准” (8) 。虽经外交部核准, 云南省仍然不能放心, 遂再向内务部咨询。内务部认为此案“事关重大”, 于1917年2月3日发函外交部, 请求查核回复以作处理凭据。 (9) 1917年2月7日, 外交部答复内务部称, “因查, 法人招募工人, 据该督军电称, 系招往锡厂作工且系历经办理有业之举, 业经本部电覆该督军, 准其开招矣。” (10) 经云南省、外交部、内务部共同确认, 准许法国人为从阿迷县招工到越南高平锡厂工作。如此来看, 华民高占元与法包工多玛师希的招工行为系单纯的私人商业行为, 而且是经云南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以往就同意了的惯常行动。与华法教育会或格利叶招工团为欧洲战场招工没有任何关系。因此, 陈三井关于“格利叶招工团在阿迷县招工”的结论是有误的。
(三) 李骏报告再证华法教育会云南招工完全失败
李骏1918年6月10日发回国内的报告称, “自华法教育会前年与法政府商定模范合同后, 曾派人赴云南及直隶预备招工, 现除广州沙面志利洋行借用此合同招有约千人外, 该会尚未亲招一人。直隶高阳附近工人候募者为数极多, 伊等见招工不成, 乃约齐十七人自费来法, 上月二十六日彼等搭附日本船绕道好望角、英国到法, 目下均觅得工作矣。” (11) 李骏的报告与前述公文相互印证。1916年8月19日《外交部收云南省长电》称“李元汉已离滇, 滇亦无应募之人。” (12) 1916年8月23日《外交部发德辛使照会》确认:“法人在云南招工一事……纯系个人求学谋生, 与战事毫无关系, 现因事暂时停止。滇省亦无应募之人等。” (13) 确实未曾“亲招一人”, 李骏的报告确证了这一事实。根据李骏所补充的情况, 直隶十七人系自行赴法, 并非专门招工机构所组织。李骏呈递报告的时间为1918年6月10日, 法、英、俄的整个招工计划均已告结束, 此后再无有组织的华工赴法。
二、华法教育会在云南招工失败的原因
关于华法教育会招工失败的原因, 陈三井认为主要是“未获得云南督军唐继尧之支持, 云南省教育会更处处加以杯葛” (14) 。巴斯蒂则认为, 由于李广安到云南后向德国领事吹嘘, 引发德国对中国违背中立条约的指责, 导致“中国政府十分被动, 拒绝批准李石曾起草的招工合同。” (15) 但是, 从外交部与云南省政府的来往函电中, 云南省当局并未把违反中立作为禁招理由, 而是归结为“无人应募”;外交部也并未以招工合同未经批准作为禁止招募的理由。况且, “以工代兵”计划本为北洋政府暗中亲自推动, 责备云南招工违背中立只是应付德国的抗议, 并非真的要求云南查禁招工。而云南省政府却顺水推舟, 阻止了招工计划继续实施。唐继尧此举, 不仅直接开罪于革命党, 也违背了北洋政府的初衷, 更引起法方不满。事实上, 唐继尧政权为巩固地方割据, 既镇压革命党、又防范北洋派, 同时敌视英、法, 故而不支持来自这三个层面的招工行动。
(一) 唐继尧防范、镇压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活动
唐继尧和孙中山同为南方实力派的代表, 在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中, 双方曾先后合作反袁和倒段。关于这段时期唐继尧和孙中山的关系, 学界有服从、 (16) 反对、 (17) 利用等几种不同的看法, 每种结论都言之有据, 让人难辨真伪。护国起义成功为唐继尧赢得了“再造共和”的光辉形象。孙中山曾致电黎元洪及国务院, 请定云南起义日为国庆日, 并对唐继尧等起事诸人予以表彰。 (18) 多年后国民政府也褒奖他“首义滇疆, 声讨帝制, 保障民国, 卒使奸�叨峄�, 国基重固, 革命大义, 于以昭宣。” (19) 由此来看,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国民党对唐继尧的护国功劳比较肯定。1917年, 孙中山发起护法运动的初期, 唐继尧也公开表示支持。反袁请示函以及护法运动响应孙中山等证据表明, 唐、孙关系密切的说法似乎是成立的。但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 护国运动前唐继尧向孙中山请示机宜之谜。
在唐继尧和孙中山关系中, 护国起义前唐继尧派李宗黄 (20) 向孙中山、陈其美请示机宜的举动, 成为证明唐继尧支持革命, 唐、孙关系紧密的重要依据。2017年出版的《孙中山史事编年》中, 作者就依据护国起义前唐继尧向孙中山等人请示机宜的信函制定了三个条目:
第一个条目记载, 1915年10月, “唐继尧来函, 请示机宜。唐继尧拟发动护国战争, 特派唐继虞 (萍赓) 、李宗黄 (伯英) 二人代表驻沪, 秘密与各方面联系, 并来函表示:‘窃盼我公登高一呼, 俾群山之皆应, 执言仗义, 重九鼎以何殊。一切机宜, 祈予随时指示, 得有遵循。’同时, 唐亦致函陈其美, 望鼎力相助。” (21)
第二个条目记载, 1915年12月下旬, “唐继尧来函, 为早除袁世凯请示机宜。函称:‘自入同盟会以来, 受我公革命之训导, 义不苟同, 秣马厉兵, 待机报国。……等孤注之一掷, 所幸四方豪杰, 具有同心。’特派唐萍赓、李伯英二人代表驻沪, 秘与各方面同志周旋接洽, ‘或冀将伯之援, 或为钟鼓之应, 或拨戟以共锄渠魁, 或解囊而乐输义粟’。并称‘盼我公登高一呼……总期早除袁氏之大憝, 复我民族之自由, 马首是瞻, 共成义举’。” (22)
第三个条目记载, 1916年1月10日, 孙中山收到由李宗黄托陈其美转寄的, 由唐继尧于1915年12月27日写的信函, 信函中说, 护国义旗已举, “所幸各方豪杰, 云集响应。希望孙中山能‘登高一呼, 俾众山之皆应’。故除密函海内外同志一致进行外, 特派李宗黄来沪秘密接洽。” (23)
照前两个条目的信息来看, 唐继尧在发动护国战争之前就同孙中山保持紧密联系, 恳请孙中山“执言仗义”、指示机宜以发动反袁战争的尊崇之情溢于言表。而照第三个条目的信息来看, 唐继尧已经发动护国起义, 致函孙中山寻求进一步的支持。根据注释提供的线索核查, 这三个条目的依据为内容大致相同的同一封信函, 但是在写信时间、联络代表等细节方面有所出入。 (24) 李宗黄最早在1944年12月23日所著《云南护国纪实》中称, 云南宣布起义后, 唐继尧派他为“军都督府驻沪代表, 遥听总理领导, 沟通南北声息, 团结各党各派”。他带着唐继尧分别致孙中山、陈其美的信函到上海并拜见陈其美寻求支持并同其他反袁人士联络。 (25) 自此之后, 《致孙中山为早除袁氏请示机宜书》《致陈其美请为护国讨袁助之鼎力书》被视为唐继尧支持、服从孙中山及中华革命党的关键证据。
尽管李宗黄声称这两封信函“均为都督府秘书长由云龙之手笔” (26) , 但是据李开林多年研究, 这两封信函系李宗黄最先伪造, 由云龙、董雨苍相继篡改, 不同版本相互矛盾破绽百出。 (27) 经考证, 唐继尧主观上不可能, 实际上也没有给孙中山写过反袁的“请示”信函。而且, 梳理从护国运动到护法运动前后多位革命党人的记载可以发现, 长期镇压革命、反对孙中山是唐继尧对待国民党的主要态度。
第二, 唐继尧长期镇压革命运动、反对孙中山。
虽然唐继尧护国有功, 但是唐继尧发动护国起义主要为形势所迫, 与支持孙中山是两码事, 在起义时依靠李烈钧、熊克武、程潜等革命党将领也不能等同于支持革命党。事实上, 限制和破坏革命活动是唐继尧的一贯做派, 护国起义之前尤甚。护国起义后, 唐继尧实力和声望大涨, 对军力上处于劣势的孙中山主要持利用和斗争的态度。要理清招工期间唐继尧对待革命党的真实态度, 还需考察唐继尧更早时期的革命态度。
唐继尧一贯镇压孙中山等人发起的革命运动。关于唐继尧对待革命党的态度, 曾任唐继尧都督府秘书厅长的白之瀚曾回顾道, 面对袁世凯的倒行逆施, 唐继尧“深念凶焰已炽, 徒拼无益, 不得不虚与委蛇, 保留一粒种子, 以为将来复兴之基。因此党中同志和他党反袁之人, 才得以滇为一栖身荫庇之所, 先后秘密来滇, 络绎不绝, 袁逆迭次究诘, 皆以游词敷衍。所以后来义旗一举, 各种人才应有尽有, 当时的情形, 可称为各党各派反袁大集合。而在外游离的同志, 也因多得云南暗中接济, 幸免沟壑。” (28) 此外, 李宗黄、由云龙、程潜等人的回忆录均极力肯定唐继尧支持革命的功绩。但事实并非如此, 镇压革命运动不仅是唐继尧的一贯做派, 也是他获得袁世凯赏识的重要砝码。
“二次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势力受挫, 时任都督唐继尧、民政长李鸿祥对云南大理、临安等地的国民党组织进行镇压, 并对李根源等革命首领进行捕杀, 还为此屡次向袁世凯表功。 (29) 1914年7月, 唐继尧紧随袁世凯之后, 公开污蔑和通缉孙中山, “乱党孙文自逋逃海外以来, 专以诈骗金钱, 扰乱秩序为目的, 种种鬼蜮, 久为中外所共知等因, 奉此合行通饬, 仰该师长即便遵照, 转饬所属一体查拿究办可也。” (30) 唐继尧严控革命党人在云南的活动, 抓捕杀害多名反袁革命党骨干。1914年10月27日, 抓获中华革命党云南支部总务徐天禄, 将他“断身首手足为六, 稿葬昆明北城外” (31) 。据唐继尧近侍邹若衡回忆, 1915年8月以后, 唐继尧受袁之命“紧张拿办”“几处关押”革命党人, 唐继尧曾在督署亲自审讯某贵州籍国民党司令, 在该人亲口承认“奉孙中山先生派遣前来云南”的情况下, 仍被“审毕立即枪毙” (32) 。1915年12月, 云南中华革命党机关被唐继尧破获, 蔡济武、王荫南等数十名革命党人被残杀。 (33) 其中, 在辛亥革命中建有功勋的蔡济武因为“交通漫广”且与唐继尧素有旧怨, “继尧亦竟杀济武且割其头” (34) 。李烈钧、熊克武受孙中山之命潜入云南, 被唐继尧阻在河内, 因“唐继尧深恐李、熊等入滇宣传反对帝制, 激起滇军将领的反袁情绪, 遂派人到河内组织李、熊等前往云南。延至十一月十几日, 因各将领不赞成唐的这一举动, 唐顾虑部下生变, 始准李、熊等到昆明。” (35) 总而言之, 在护国起义前后, 唐继尧对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主要实行镇压和防范的政策。
1916年2、3月间, 李烈钧率领的护国军势力在征讨龙觐光的战争中取得胜利, 随后深入广东地区并长期驻扎广东。1916年5月8日, 随着反袁势头的进一步高涨, 护国军务院在广东成立, 西南各省得以暂时统一在护国军旗帜之下。1916年6月9日, 袁世凯毙命后, 流亡国外近两年的孙中山从日本回到上海, 革命势力得以加强。在黎元洪继任总统, 段祺瑞重新担任总理之后, 直至护法运动之前, 南北政局维持了总体和平的局面。北方军阀陷入府院之争等内部斗争, 而南方实力派中, 滇系军阀唐继尧继续谋求独霸川滇黔, 桂系军阀陆荣廷依托广西独霸两广。孙中山及国民党虽然依然活跃, 但毕竟没有稳定的兵力, 对政局的影响力较弱, 并未分享到反袁成功的胜利果实。1916年, 随着陈其美被杀、黄兴病逝, 以及唐绍仪辞职, 国民党遭受重大损失, 对中国政局的影响力进一步下降。
华法教育会招工案发生于护法运动兴起之前, 与护法运动及其后的政局没有直接关系。但为了进一步说明唐、孙的真实关系, 仍有必要作简要说明。护法运动时, 唐继尧和陆荣廷也通电宣布支持, 在护法军政府成立时, 孙中山为团结唐、陆等军阀, 主动向非常国会推荐唐继尧担任元帅, 唐继尧坚辞不就, 但也没有明确反对孙中山。对此他曾在密电中解释道, 成立护法军政府有利于“激励前敌各军, 一致进行”, 并且“有彼在, 则对内对外亦有一种助力, 将来取消亦得一番交换之利益。” (36) 而在亲自赴云南劝说唐继尧就职的章太炎看来, 唐、陆等人的扭捏作态实为扯虎皮做大旗, “广西不过欲得湖南, 云南不过欲得四川, 借护法之虚名, 收蚕食鹰攫之实效”, 而“外人独见其宣布明电, 慷慨自矜, 而密电私议, 实多不可告人之语” (37) 。后来在唐、陆主导下, 将军政府由元帅制改为七总裁制, 架空孙中山, 孙中山愤而辞职出走。尽管近来有文章声称, 唐继尧在护国革命、护法战争与孙中山携手并进, 是尊重、支持和实际上服从孙中山的, 而孙中山在两次护法运动中也是非常信任唐继尧的。 (38) 但是无论怎么掩饰, 也遮蔽不了唐继尧镇压革命党、反对孙中山、限制革命运动的事实。
华法教育会在云南招工, 发生于护国运动与护法运动之间, 正值中华革命党政治影响力最弱的时期, 唐继尧对孙中山的态度尚且如此敷衍, 对地位和影响力更低的蔡元培、李石曾等人所负责的招工行动, 自然不会予以支持。
(二) 唐继尧独占西南的野心与段祺瑞称霸全国的布局存在尖锐矛盾
以向英法俄等协约国输送华工的方式参加一战, 是袁世凯在世时就暗中施行的既定政策, 且至华法教育会受托招工时, 已经招到相当数量工人顺利赴法。护国起义之前, 唐继尧虽然效忠于袁世凯, 但彼时英法招工地点主要在华北地区, 并未涉及云南, 因而未知唐继尧对英法招工的态度。袁世凯死后, 段祺瑞主导的北洋政府继续推行“以工代兵”计划, 受日本支持的段祺瑞竭力主张对德宣战, 隐藏着他借日本之力壮大自身以实现武力统一全国的阴谋。段祺瑞武力统一全国的计划, 与唐继尧立足云南进军川黔, 妄图称霸西南的野心相冲突。唐继尧与段祺瑞之间的关系, 也是斗争多于合作。
袁世凯去世后不久, 黎元洪宣布恢复《临时约法》继续召开国会, 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护国运动的目的已经实现, 唐继尧发出通告撤销军务院, “国家一切政务, 悉听元首、政府、国会主持”。段祺瑞组阁时, 不得不承认唐继尧独占云南的现实, 任命唐继尧为云南督军。同时任命蔡锷为四川督军, 蔡锷因病离职后, 由滇军将领罗佩金继任督军, 黔军将领戴戡任省长, 引起川系军阀刘存厚等人不满。以唐继尧为首的滇系军阀势力的扩张, 终于酿成1917年4月开始的川、滇、黔三军混战, 川黔军队被赶出成都, 唐继尧称霸西南的计划受阻, 于当年7月自行组织“靖国军”, 以北伐的名义出征四川, 12月占领重庆后, 又组建滇、川、黔三省靖国联军, 终于1918年2月重新霸占四川。滇军首次从成都败退后, 唐继尧一方面亲自北伐靖国, 一方面暗自向段祺瑞示好, 声称若段委唐“赴川查办, 或以巡阅使名义入川调和”, 唐“即连合滇、川、湘、黔, 一致拥护 ( 段氏) 中央, 均可办到” (39) , 段祺瑞并不支持他的主张, 唐继尧只得乘势跟随孙中山脚步通电护法, 借助护法军的名义再次进入四川。他在反段祺瑞通电中说, “此次变乱, 即段氏酿成, 安能再居总理之位!”指责段祺瑞钳制各省, 不许动兵讨逆“非故纵元凶, 即图居首功。”因此“誓不承认! ”为限制唐继尧势力向北扩张, 北洋政府公开支持刘存厚, 1917年4月封他为将军府崇威将军, 并因驱赶滇、黔军出川之功而于当年12月获任四川督军。
唐继尧妄图独占西南问鼎中原, 段祺瑞图谋武力统一南北, 双方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尽管1916年8月到1917年4月招工案爆发之间, 双方处于表面上的和平时期, 但为争夺四川等地的暗战正在悄然进行。通过“以工代兵”计划为英法招工是中国加入一战的长远策略, 也是当下对德宣战的重要筹码, 唐继尧以违反中立为由, 禁阻包括华法教育会在内的整个招工计划, 实际上给段祺瑞政府的参战计划设置了障碍。外交部要求云南省核查招工的传闻, 不过是应德国公使抗议的例行公事, 并不是真的要求查禁。因为北洋政府早以向各省督军省长发过暗中协助招工的密函。只不过, 外交部的要求, 刚好为唐继尧查禁招工提供了借口。
(三) 法、英的侵略威胁唐继尧政权, 而德、日暗中支持护国运动
华法教育会在云南招工的直接目的, 是为法、英战场提供后勤服务。唐继尧不仅禁止华法教育会招工, 也禁止惠民公司等其他为一战服务的招工, 表明唐继尧政权对法国的反感。近代以来, 法、英等国在云南的殖民统治, 对云南经济、政治造成严重影响, 也对地方政权形成挑战。况且, 唐继尧发动护国战争的过程中, 同法、英及德、日等国形成了疏密不同的复杂关系。禁止招工一事, 反映了唐继尧政权与一战双方既斗争又合作的复杂局势。
第一, 英法两国对云南的长期侵略, 与唐继尧的统治形成矛盾。
首先, 法国势力的长期扩张侵害了云南利益, 引起唐继尧的抵制。中法战争之后, 法国以越南为跳板, 逐步实施控制中国西南的计划。仅在1884到1896年间, 中法先后签订《越南条款》《越南边界通商章程》《中越边界会巡章程》等条约, 强迫云南、广西多个城市开放通商, 同时攫取开发厂矿、修建铁路的特权, 妄图利用铁路、银行、关税、采矿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对云南乃至整个西南的控制。法国早在1885年与清政府签订的《越南条款》中就获得了在中国西南边境开埠通商及设立领事的权利, “中国与北圻陆路交界, 允准法国商人及法国保护之商人并中国商人运货进出……通商处所在中国边界者, 应指定两处:一在保胜以上, 一在谅山以北。法国商人均可在此居住, 应得权益应尊章程, 均与通商各口无异。中国应在此设关收税, 法国亦得在此设立领事官, 期领事官应得权利, 与法国在通商各口之领事官无异。” (40) 1910年滇越铁路修建完工, 标志着法国对西南地区殖民统治的进一步增强, 也为向中国内地渗透奠定了基础。“法帝国主义凭借种种不平等条约, 在云南攫取了开埠通商、设立领事馆和领事裁判权、修筑滇越铁路、陆路减免关税……等特权。事实上, 法帝国主义在云南的侵略活动渊源超过了不平等条约规定的范围” (41) 。经济上, 法国和英国控制的海关扼住了云南对外贸易的咽喉, 法国控制的海关对云南“影响最大压迫最深”:法属越南政府利用云南进出口货物必经越南的软肋, “不惜违反原定不平等条约, 任意苛征过境税。” (42) 过境税率多至货值的40%-60%, 甚至将税率与车费同时增加至货值的百分之百。除滇越铁路控制云南的铁路运输外, 东方汇理银行、龙东公司等法商操纵着云南的金融、外贸和邮政等实权。政治上, “法国驻云南的领事机构, 成为法帝国主义在云南侵略活动的指挥机关, 左右着云南的政治。” (43) 法国对云南资源的掠夺、财富的抢夺和主权的侵害, 势必引起云南官民的反对, 也与地方实力派的利益形成冲突。激烈的武装抗法“保路”“保矿”斗争从未间断, 地方政权在防范法国殖民势力和服从中央政府之间进退维谷。一战爆发后法国沦为战场, 加紧了对云南的掠夺。在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中, 法国虽与唐继尧维持了表面的和平, 却主要站在对其更有利的北洋政府一方。1917年3月7日, 唐继尧向国务院提交中国参战的交换条件时特别指出, “英法毗连滇省, 在在与大局有关”。他提出五个条件包括“ (一) 越南过境税法人违章增收案; (二) 法国在滇邮局宜赵案裁撤案; (三) 法委擅设巡捕宜裁撤案; (四) 宜照约在越南设华领事案; (五) 越南征收华侨身税过重, 宜据理法议减轻案。” (44) 这五个条件明显是限制法国势力扩张的。由此可见, 唐继尧对法国的抵制态度是根深蒂固的。
其次, 英国在川滇藏的侵略行径为唐继尧的统治带来挑战。1914年, 由麦克马洪等人主导的西姆拉会议失败, (45) 英国在继续胁迫北洋政府批准图谋将西藏分裂出去的《西姆拉条约》屡屡受挫的同时, 通过英属印度政府扶持西藏地方分裂势力扩充军备, 以对抗川滇边军。他们不仅直接援助武器弹药, 还成立学校训练藏军。“到1915年部署到川藏边境的藏军已有万人以上, 这些军队经过西法操练, 装备了英国先进武器。” (46) 与此同时, 由于南北对立特别是西南军阀连年混战导致川滇边防空虚, 边军“饷械匮乏, 军无斗志”。力量对比悬殊助长了藏军向川滇扩张的欲望, 终于在1917年9月爆发了长达一年的川藏战争。得到英国支持的藏军势头迅猛, 于次年4月占领了昌都及金沙江以西地区, 并向东岸逼近。“边军势力益孤, 藏番深侵, 遂成破竹之势, 巴安等处危在旦夕, 全边震动。” (47) 挑起战事后, 英国先作壁上观, 后又居中调停, 妄图趁机胁迫段祺瑞政府接受条约, 但北京政府终未同意此卖国条约。 (48) 1915年12月护国运动爆发至1917年4月滇、川、黔战争的爆发, 正值唐继尧势力向四川大举扩张的关键时期, 英国怂恿西藏独立、支持藏军入侵川滇的行动, 客观上为当时主政川滇的唐继尧带来了挑战。
此外, 鸦片市场的争夺也是唐继尧和英国冲突的焦点。通过“烟亩罚金”控制鸦片的种植和售卖是唐继尧供养军队和聚敛私财的主要经济来源, 以鸦片充军饷是唐继尧治军的惯用伎俩, (49) “唐继尧通过亲信, 控制了主要的金融税收部门, ……其中大烟税和烟酒税二项, 各有数目不明的一部分, 年年照例解交唐继尧的私库。” (50) 控制云南的鸦片市场对稳固唐继尧的统治举足轻重。但是长期以来, 云南鸦片市场一直为英国所垄断。1916—1917年间, 唐继尧在中英烟苗会勘行动中颇费心思, 弄虚作假以阻止英属印度烟土输入云南。 (51) 虽然该举措有维护主权之功, 但唐继尧借铲除烟苗之机实行“烟亩罚金”使贩烟合法化实则流毒无穷, 当时有民谣曰, “勒种罂粟花, 违者遭屠杀……田中烟未秧, 官家催税忙。”与英国就鸦片市场进行的复杂斗争, 目的在于操控鸦片市场控制财政命脉, 充分展现了双方利益冲突之剧。尽管有证据显示, 在1916年2月, 护国军战事受挫、云南内部不稳之际, 唐继尧曾向英国领事馆试探流亡英国的可能性并得到肯定答复。但总体来讲, 唐继尧与英国之间是根本对立的。
第二, 德、日两国为扩张在西南的利益, 暗中支持唐继尧发展势力。
在关于护国运动的回忆录中, 多人都提到唐继尧战前向德、日购买武器的事实。最详细的记载来自于白之瀚, “唐公旋滇之初, 曾密向德国订购二百余万元之械, 惜因欧战发生, 仅得起运一部来华, 被袁侦知截扣。继于四年春夏, 借办模范团之名, 向参谋部次长唐在礼, 虽然诳得若干械弹, 终恐无以济事, 乃于九月初旬以准备秋操为名, 派军需科长缪嘉寿、兵工厂长赵伸, 前赴日本购买军火, 适于起事不久, 赶运到滇, 裨益作战甚大。” (52) 李天健、李宗黄也有内容相似的回忆。 (53) 程潜回忆道, “云南陆军所使用的军械, 都是德国克虏伯厂的精良产品, 是在清末以重价从德国购来的, 其枪炮火力之强, 超过南方各省的军队。” (54) 邹若衡也指出, 唐继尧的两个警卫团, “枪支是德国造, 新式整齐” (55) 。唐继尧向德国购买武器历史的真实性无法查证, 但程潜等非唐阵营的亲历者所回忆的唐继尧主力装备德制武器的事实也能说明, 德国很可能暗中对唐继尧进行支持。唐继尧在护国运动中反袁世凯, 在护法运动中反段祺瑞, 虽然并非有意“围魏救赵”, 但客观上站在了支持德国的立场。1917年3月10日, 在向国务院陈述参战意见时, 唐继尧指出“查国际交涉, 要以自国利益为前题, 所谓公法公理, 不过表面之饰词。若以公法人道论, 德国无理, 协约诸国亦未必合法。为今之计, 抗议果归无效, 加入恐不能免。然七国既联合与我接洽, 若非获相当之利益, 又岂肯率尔尽无端之义务。谓宜趁此机遇, 提出增加关税、展延赔款……一面侦查美国行动, 再决取一致之主张” (56) 。由此来看, 唐继尧的主张并没有明显针对德国。
日本通过多个渠道支持以唐继尧为首的反袁势力。日本对唐继尧的支持, 直接证据为日本同意向唐继尧出售军火。关于这一段历史, 回忆录和档案的记载有所不同。按照白之瀚、李天健、李宗黄等唐继尧支持者的回忆, 唐继尧派人赴日购买军火之事发生于护国起义之前, 但是反唐继尧的亲历者李丕章则记载, “后来唐继尧以护国功勋, 当上了抚军长, 攫取了大批华侨爱国捐献, 不接济出发部队, 而派赵伸、缪嘉寿等到日本, 一面化公款为私款, 存入日本银行, 一面向日本购买枪械, 扩充实力。” (57) 照此说法, 购买军火之事发生于护国起义之后。还有档案显示, 1916年2月, 护国军攻入四川后, 唐继尧曾致电梁启超, “现我出川之师除占领叙府、永宁……等处外, 仍三路并进……我军现正极力扩充数师之兵, 不难立集。最关紧要者, 唯器械一层必须先事筹备……兹特派赵君伸由港、沪赴日, 与诸公接洽, 妥商办理。” (58) 遗憾的是, 上述各方都未能就赵、缪等人在日本的借款购械活动作详细说明, 相关档案也较为缺乏, 因而他们回忆的真实性有待商榷。现有档案和回忆对孙中山、岑春煊等人的借款购械活动记录较为详细, 也为理解唐继尧和日本的关系提供线索。
护国运动发生后, 随着国内外反袁浪潮的加剧, 日本决定放任袁世凯倒台甚至援助反袁势力。1916年3月7日, 日本内阁作出支持反袁活动的决策, “帝国民间有志之士, 对中国人以排斥袁氏为目的之活动寄以同情之捐钱融通, 政府不能担任公然奖励之责任之同时, 对如上政策予以默认。” (59) 随后, 日本通过多个渠道资助反袁势力。1916年3月10日, 竹内维彦、中山说太郎与孙文、王统一、戴传贤签订协约, 竹内维彦等人“为援助革命事业出资, 但其支出方法、条件、期间等事, 时时协议”;3月20日, 竹内维彦 (乙) 与云南省军政府代表岑春煊、张耀曾 (甲) 签订协约, “甲为确立东洋永远平和及中日两国间之亲善关系以必要局面之发展为目的, 计划成功之后极力举中日亲善之实并以此方针指导中国国民。……乙因前记必要局面之发展以补助所需资金之目的, 对于甲一次或数次协议之上支出一百万圆……甲于中国各种事业将来由乙申请之时, 务宜与好意的考虑。” (60) 对于日方档案中岑春煊等人与日本官方借款购械的行为, 当事人王辅宜的回忆录提供了佐证。
据王辅宜回忆, 他是在蔡锷离开北京赴云南之前, 经过日本的时候接受委托同日本协商购买枪械的。日本的接洽对象为蔡锷在振武学校时的同学, 日本参谋部的嘉悦大佐。初期双方谈判受挫, 后岑春煊赴日, 便转为岑春煊、章士钊、张耀曾和王辅宜一起同日方谈判, 但日方以云南全省的矿权为赊购条件, 为岑春煊等所不答应。直到后来答复日本“将来取得政权后, 日本如与中国经济界兴办实业, 将予以善意的考虑”为条件, 日本才答应赊购军火。据嘉悦透露, 在他们与日方谈判时, “中山先生已经向日本借款, 允许予以中国全国矿权” (61) 。1916年5月军务院成立后, 才与日本签订借款正约, 款项由王辅宜汇出, 武器由嘉悦设法密运中国后由李根源接受。 (62) 还有证据显示, 1916年4月6日, 广东宣布独立之后, “云南当局立即向日本要求价值70万元的步枪与军火, 由北海运送。” (63) 照此来看, 日本同时支持了多支反袁势力。这次借款行动, 最早由蔡锷发起而且通过蔡锷的关系开始接洽, 后又为岑春煊主导谈判, 尽管不能直接证明是对唐继尧的支持, 但是在护国战争期间, 蔡锷、唐继尧和岑春煊皆能结合于反袁统一战线, 而且岑春煊是以“云南省军政府代表”的名义同日本签订借款购械协议的。因此, 这次行动可以视为日本支持唐继尧的有力证据。
王辅宜的回忆描述了从日本购买枪械困难程度。在谈判过程中, 日方代表嘉悦曾告诉王辅宜:“世界大战正在进行, 日本大部分军械都已卖给了沙俄, 其他交战国根本买不到。你们如果到日本民间买, 日政府控制很严, 即使买到一点, 也运不走。” (64) 这说明, 从日本购运武器面临重重困难。如果日方代表的警告是种谈判策略, 那么蔡锷的嘱咐就是一种教训。据王辅宜回忆, “蔡锷临走, 也曾一再吩咐不要到民间买枪, 容易上当, 买不到好东西。” (65) 嘉悦的劝告和蔡锷的叮嘱说明, 不经日本官方的同意和支持, 反袁势力很难从日方得到有效帮助。而日本同意向岑春煊以及孙中山等人借款购械, 体现了日本为妄图掌控中国而处心积虑的布局。唐继尧对日本的支持也甚为倚重, 在护国战争的紧要关头, 唐继尧还周密部署欢迎新任驻滇领事, “日本新派驻滇领事堀君现已抵越, 日内来滇, 希妥为接待保护, 以联情感, 并将晋省日期电闻。” (66) 唐继尧与日本关系之密切由此可见一斑。
要说明日本对护国运动及南方实力派的支持, 还有一些关键细节需要说明。孙中山自从1913年8月二次革命失败后就流亡海外, 主要以日本为基地进行革命准备, 直到1916年6月从日本启程回到上海, 日本对孙中山的支持力度较大而且时间较长。除上述借款购械的大宗支持之外, 包括蔡锷、李烈钧等在内的很多护国起义骨干都得日本掩护而进入云南。其中梁启超的经历最为典型。据他在《从军日记》中记载, 整个旅途多赖日本人帮助而成功, “三月初一日, 日本驻沪武官青木中将来谒, 亦既有所闻。持以相质, 吾告以实, 遂乘势托以代筹途旅, 盖逆料此行之艰阻, 不能免也。青木慨然自任, 而使其属官松井者负其责, 翌日松井报命, 言既与东京香港往复商定” (67) 。梁启超在文中多处流露对日本人相助的感激赞赏之情, “偷度之举, 今全托诸日本人矣。而日本人所规画, 信复纤悉周备。” (68) 梁启超同时也指出, 日本人对他的帮助, 是受政府默许或支持的, “就中所最感叹者, 则日本人之恳切而致密。各种各色人, 咸动于其政府默示指挥之下。如身使臂, 臂使指, 条理井然。” (69) 尽管日本并非为了支持唐继尧而帮助进步党和中华革命党, 却在客观促成了护法运动的成功, 间接促进了唐继尧统治势力的增强。
以上分析可知, 在1915年底护国运动爆发到1917年初对德断交这段时期, 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 唐继尧及其阵营与德日的合作较为密切, 与英法的矛盾斗争多于合作, 总体站在支持德日、反对英法的立场。与云南交涉较多的英法德日四国, 围绕如何洗牌中国利益, 相互之间既有合作又有冲突。一战爆发后, 英、法和德国成为对战双方, 为了争取日本在中国参战问题上的支持而对日妥协, 日本亦趁机妄图侵占各国在华利益。对此格局, 顾维钧曾有过深刻描述, “英、法等国遇有中国事, 往往先商日本, 势若默认日本为东亚霸主, 我若加入联盟, 更授彼以居间愚弄之机, 而遂其操纵中国之志。” (70) 就当时的云南而言, 日本的影响要超过其他各国。日本运输军火、护送反袁人士进入云南, 都要经过英法殖民地, 没有英法的默许是不可能的。而在云南宣布护国起义之后采取不干涉的态度, 实为变相帮助反袁一方。日本并不乐见中国统一强大, 支持反袁运动让中国陷入分裂, 更符合日本的利益。袁世凯去世后中国持续数年的动乱, 也与日本这一时期的对华政策有关。而支持唐继尧等人的反袁活动, 只是日本分裂中国图谋中的一次投机。总而言之, 主观上抵触英法长期殖民统治带来的侵害, 客观上受日本和德国的支持而实力大增, 使得唐继尧在招工问题上毫无保留地站在反对英法的立场。但是, 唐继尧没有必要也没有实力明显挑战法国在云南的既有权利, 这是他在阿迷县招工问题上循旧例来宽大处理的原因。
综合来看, 唐继尧既打压国民党势力, 又防范段祺瑞的武力, 还抵触英法的殖民入侵, 因此对招工持坚决的反对态度。不仅华法教育会没有在云南招到工人, 北洋政府的“以工代兵”政策也未在云南落实, 英、法、俄等协约国也没有从云南招到工人。
三、启示
救亡图存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北洋政府试图参战不成后, 竭力推动“以工代兵”计划, 以及华法教育会主动承担战地华工教育等举措表明, 政府和民间都在为中国融入世界体系寻找时机、贡献力量。与北洋政府通过参战谋求参与战后和会的初衷不同, 华法教育会的举动, 旨在“沟通东西文明, 融合中外学术, 另创一种新文明, 为人类开一新纪元。” (71) 遗憾的是, 在国内各派政治势力相互缠斗的情况下, 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南方实力派, 都无暇顾及他们的理想。庆幸的是, 尽管云南和广东等地禁阻了华法教育会及其合作者格利叶招工团的招工计划, 但全国的招工计划仍然得以顺利实施。“华工出洋二十万人”为中国在巴黎和会争取代表席位和国家利益, 令中国得以参加世界联盟和华盛顿会议, 发挥了重要作用。“民国八年我国得列席巴黎和会。民国十年我国得列席华盛顿会, 争回山东权利, 日本交还青岛, 以至退还庚子赔款, 撤销领事判权, 及增加关税种种权利, 皆基于‘二十万华工参战’一语。呜呼!其关系可不谓重且大耶!” (72)
如果说一百年前中国由于积贫积弱, 只能被疏离在世界舞台之外。那么, 当今中国正在逐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正在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在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过程中, 中国依然面临着复杂的挑战。与一百年前不同的是, 当今中国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的威胁。一百年前政府和民间外交努力的经验和教训启示我们, 国家利益是一切内政外交政策的根本出发点, 强大的综合国力才能保证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而在谋求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过程中, 又要善于发挥作为历史主体的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注释
1 华法教育会的前身为留法俭学会和勤工俭学会, 在推动华工教育和中法文化交流方面卓有成效。华法教育会于1916年6月在法国巴黎成立, 宗旨为“发展中法两国之交通, 尤重以法国科学与精神之教育, 图中国道德智识经济之发展。”见世界社:《旅欧教育运动》, 巴黎:旅欧杂志社, 1916年版, 第116页。
2 《旅欧华人纪事·华工将来法》, 《旅欧杂志》1916年第1期。
3 《补记法国招致华工事》, 《东方杂志》1917年第2期。
4 关于招工成功的研究, 参见:Chow Tse-Tsung, The May Fourth Movement:Intellectual Revolution in Modern Chin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0;鲜于浩, 田永秀《近代中法关系史稿》,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徐国琦著, 潘星, 等译:《一战中的华工》,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4年版;关于招工失败及原因的研究, 参见:陈三井:《华工与欧战》,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86;[法]马俪编著:《一战华工在法国》, 莫旭强译, 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版。相关研究还有:Arif Dirlik, The New Culture Movement Revisited:Anarchism and the Idea of Social Revolution in New Culture Thinking, Modern China, Vol.11, No.3 (Jul., 1985) ;Paul Bailey, The Chinese Work-Study Movement in France, The China Quarterly, Vol.115, Sept.1988;Marilyn A.Levine, The Found Generation:Chinese Communists in Europe during the Twenties,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93。
5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07页。
6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07页。
7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08页。
8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09页。
9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381页。
10 陈三井:《华工与欧战》, 长沙:岳麓书社, 2013年版, 第28页。
11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47页。阿迷县, 今开远市 (县级市) , 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1931年改称现名, 滇越铁路上的重要枢纽城市;越京高平, 今越南高谅省首府高平市, 与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壤, 境内盛产锡、钨矿。
12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47页。
13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56页。
14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58页。
15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381页。
16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08页。
17 陈三井等:《欧战华工史料:一九一二-一九二一》,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年版, 第209页。
18 陈三井:《华工与欧战》, 长沙:岳麓书院, 2013年版, 第43页。
19 [法]马俪编著:《一战华工在法国》, 莫旭强译, 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版, 470页。
20 2011年出版的《唐继尧研究文集》高度肯定唐继尧护国和治滇的功劳, 对唐、孙关系持肯定态度。有文章认为, 唐、孙始终携手并进, 唐继尧尊重、支持和实际上服从孙中山, 而孙中山也非常信任唐继尧。“如果唐继尧不服从孙中山, 不把驻粤滇军交给孙中山作为主要的力量, 那么, 孙中山的护法运动, 就更困难, 而且后来的北伐战争, 也可能失去主要的基础力量。”参见赵椿:《唐继尧研究文集》,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 第166~167页。
21 李开林在《评唐继尧护国》中, 以翔实的材料和严密的论证, 还原护国起义前后系列有争议的关键事件的真实面目, 揭露唐继尧及其亲信编造假材料将唐打造为“护国元勋”的内情。作者指出, 护国起义前, 唐继尧积极拥戴袁世凯, 公开诬蔑、通缉孙中山, 斩杀中华革命党人, 在中越边境严防李烈钧、熊克武等革命志士入滇。攫取“再造共和”桂冠后, 妄图独霸川滇黔, 造成西南军阀混战。作者认为, 唐继尧始终站在反革命立场。参见李开林:《评唐继尧护国》, 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 2006年版。
22 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编:《国父全集 (第3册) 》, 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 1980年版, 第427页。
23 《国民政府令》, 《国民政府公报》1937年第8期。
24 李宗黄 (1887---1978) , 云南鹤庆人, 早年毕业于湖北陆军中学、保定陆军军官学校。1910年加入同盟会。武昌起义时任起义军督战参谋, 护国战争时被唐继尧派往上海等地从事联络工作。
25 桑兵主编:《孙中山史事编年 (第4卷) 》北京:中华书局, 2017年版, 第2136页。注释显示, 该信息引自:“云南档案史料馆编:《云南档案史料》第1期, 第17页”
26 桑兵主编:《孙中山史事编年 (第4卷) 》北京:中华书局, 2017年版, 第2190页。注释显示, 该信息引自:“云南省档案馆编:《云南档案史料》第1期, 第16~17页;杜奎昌辑注:《唐继尧护国讨袁文稿》, 第42~43页。
27 桑兵主编:《孙中山史事编年 (第4卷) 》北京:中华书局, 2017年版, 第2198~2199页。注释显示, 该信息引自:“李宗黄:《李宗黄回忆录》第3册, 第128页。”
28 经查阅, 云南省档案馆编:《云南档案史料》第1期, 第16~17页, 刊载《唐继尧致孙中山先生早除袁氏秘派唐、李在沪接洽同志请示机宜书》 (1915年10月) 、《唐继尧致陈英士先生密嘱唐、李晋谒请示机宜书》 (1915年10月) , 但并未注明这两份“请示”的来源。杜奎昌辑注的《唐继尧护国讨袁文稿》中, 第42~43页刊载《致孙中山为早除袁氏请示机宜书》 (1915年12月下旬) ;第48页刊载《致陈其美请为护国讨袁助之鼎力书》 (1915年12月下旬) 。其中《致孙中山为早除袁氏请示机宜书》注释说明, “查《李宗黄回忆录》, 唐继尧致孙中山的这封信, 是1915年12月下旬护国起义已经发生后才写的。”信函内容为, “中山先生道席:……兹特派唐萍赓、李伯英二人代表驻沪……马首是瞻, 共成义举, 骥尾窃附, 伫听佳音!谨上芜函, 诸希谅鉴。唐继尧顿首。”
2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26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第161页。编者按说明, 该文“对国民党在护国运动中的作用和本人担任驻沪代表所做工作及功勋过份夸张”, 但因系遗文, 照原文发表。
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26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第161~162页。
31 经查, 确实有至少三种版本的信函广为流传, 且为不同版本的史料集所收录。李开林认为, 李宗黄首先伪造, 由云龙、董雨苍相继篡改, 变更了信函中两个关键信息:一是写信和送信时间由起义爆发后的12月底改为起义爆发前的12月初或10月;二是把负责到上海联系反袁力量的联络员由李宗黄一人增加为唐继虞和李宗黄两人。作者指出, 不同版本信函对写送信时间、关键人物的随意篡改, 加之官方所办《义声》报从未宣传、孙中山从未提及该事等事实表明, 唐继尧在此期间没有, 也不可能给孙中山写反袁信函。该信确系李宗黄首先伪造无疑。参见李开林:《评唐继尧护国》, 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 2006年版, 第221~230页。
3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26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第2页。
33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兵变》,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 第59~73页。
34 《云南政报》1914年7月25日, 现存云南省图书馆。
35 李根源:《雪生年录 (第2卷) 》, 苏州:曲石精庐, 1934年版, 第9~10页。
3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10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 第143页。
37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等编:《护国文献 (上册) 》,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1985年版, 第66页。
38 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云南贵州辛亥革命资料》, 北京:科学出版社, 1959年版, 第280页。
3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护国讨袁亲历记》, 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 1985年版, 第116页。
40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云南省档案馆合编:《护法运动》, 北京:档案出版社, 1993年版, 第423页。
41 汤志钧:《章太炎年谱长编》, 北京:中华书局, 1979年版, 第588~589版。
42 赵椿主编:《唐继尧研究文集》,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1年版, 第166~167页。
43 谢本书:《护法时期孙中山与唐继尧的“电报战”》, 《学术探索》2014年第5期。
44 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 (第1册) 》, 北京:三联书店, 1959年版, 第467~468页。
4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昆明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昆明文史资料选辑 (第10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 第2页。
4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昆明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昆明文史资料选辑 (第10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 第18页。
4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昆明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昆明文史资料选辑 (第10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年版, 1987年版, 第2页。
48 王建朗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 (第1卷下册) 》, 北京:中华书局, 2015年版, 第1300~1301页。
49 1913年10月---1914年7月, 在印度北部西姆拉召开的由英国主导的妄图促成西藏独立的中、英、藏三方会议。英国代表麦克马洪提出并与西藏地方代表私自签订《西姆拉条约》。该条约提出, “中央两国政府, 同认西藏为属于中国宗主权治国, 并认外藏有自治权……所有外藏内政 (选举达赖喇嘛事在内) 应由拉萨政府管理, 中英两国政府均不加以干涉。……中国对于西藏不驻军队, 不设文武官员, 不办殖民事宜。”实为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之阴谋。中国代表拒绝签字, 并由外交部致电驻英公使声明:“中国政府不能擅让领土, 致不能同意签押, 并不能承认中国未经承诺之英、藏所签之约或类似之文牍。”该条约自始至终未获中国政府承认。详情参见熊志勇等编:《中国近现代外交史资料选辑》, 北京, 世界知识出版社, 2012年版, 第200~204页。
50 吕昭义:《英帝国与中国西南边疆:1911---1947》, 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4年版, 第211页。
51 四川省档案馆等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 (第6册) 》, 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4年版, 第2441页。
52 吕昭义:《英帝国与中国西南边疆:1911---1947》, 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4年版, 第183~224页。
5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10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 第201~202页。
54 西南军阀史研究会编:《西南军阀史研究丛刊 (第3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5年版, 第376页。
5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1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62年版, 第102页。
5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26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第3页。
57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424页。
58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28页。
59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145页。
60 王建朗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1911---1949 (第1卷下册) 》, 北京:中华书局, 2015年版, 第1301页。
6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云南文史资料选辑 (第10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 第357页。
62 李希泌等编:《护国运动资料选编 (上册) 》, 北京:中华书局, 1984年版, 181页。
63 唐启华:《洪宪帝制外交》,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7年版, 第305页。
64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169~178页。
65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174页。
66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176页。
67 唐启华:《洪宪帝制外交》,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7年版, 第319页。
68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170页。
69 云南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云南护国回忆录》,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 第172页。
70 李希泌等编:《护国运动资料选编 (上册) 》, 北京:中华书局, 1984年版, 第182页。
71 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 (第5册) 》, 北京:北京出版社, 1999年版, 第2917~2918页。
72 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 (第5册) 》, 北京:北京出版社, 1999年版, 第2919。
73 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 (第5册) 》, 北京:北京出版社, 1999年版, 第2920。
74 章伯锋等:《北洋军阀:1912---1928 (第3卷) 》, 武汉:武汉出版社, 1990年版, 第156页。
75 陈三井:《旅欧教育运动:民初融合世界学术的理想》, 台北:秀威资讯科技, 2013年, 第9页。
76 凤冈及门弟子:《梁士诒年谱 (上册) 》,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4年版, 第2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