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位于西江水系黔江河段大藤峡峡谷出口处,是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控制性重大工程项目。自项目2014年年底动工建设时起,桂平市人民法院找准司法工作服务工程项目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创新开展特色司法工作,坚持做好三份“套餐”,为项目建设服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做好送法上门“便捷餐”
“我们立即将鱼排拆除,绝不让码头建设受到影响。”今年3月,在黔江上架设鱼排养殖江鱼的3名农民向常驻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的法官如是说。
原来,这3名农民在黔江上架设鱼排养殖江鱼,因工程临时码头建设,急需拆除清理这些鱼排,可农民认为所得的补偿款太低,一直不愿意拆除。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常驻项目建设现场的两位法官遂与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次找他们说明工程建设的补偿标准,释明擅自在河道上设置障碍物是违法的,有关部门依法可以进行强制拆除。经过多次劝导,3名农民与大藤峡指挥部达成协议,主动表示愿意拆除鱼排。
为了支持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桂平市法院在项目建设现场设立了法官服务站,并安排两名精通行政审判业务的青年法官进驻法官服务站,为工程项目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提供“一对一”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自2014年12月至今年6月,共参与处置涉及大藤峡建设工程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60件,已成功调解36件。此外,还启动诉前联调机制,及时调处其他矛盾纠纷160起。
做好征地拆迁“和谐餐”
“我们自愿拆除房屋交出土地,可不能因为我们影响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进度……”今年1月,吴某发、吴某太与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拆补偿安置协议书,自愿拆除房屋交出土地。他们的房屋位于桂平至大藤峡专用公路项目重点工程中段中间,严重影响了公路建设。为确保公路建设顺利进行,桂平市法院自始至终贯穿于房屋征收与补偿全过程,指导、规范国土部门作出责令拆除房屋交出土地决定书给他们。由于在规定期限内他们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在国土部门履行了催告义务后,仍未履行拆除房屋交出土地义务。于是,桂平市法院依国土部门申请启动司法强拆审查程序,快速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由桂平市政府组织实施。为了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最大化,法官继续向他们释明不拆迁会导致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吴某太、吴某发两户同意与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拆补偿安置协议书,自愿拆除房屋交出土地,至此桂平至大藤峡沿线专用公路全部畅通。
自工程动工兴建以来,桂平市法院的法官服务站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先后参与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坝区征地补偿标准、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桂平市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补偿安置文件的起草、修改及完善工作。同时还参与草拟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纠纷调解等协议30多份;向工程指挥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0份;为工程指挥部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解答200多人次;为当地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参与接待群众来访45批360人次;完成信访答复件10件。
做好诉前调解“为民餐”
“谢谢法官的关心和提醒,我们决定暂停起诉,通过村中族老、长辈还有其他亲朋好友的帮助,化解了和娘家人之间的矛盾。”今年2月,陈某、钟某等16名出嫁女对桂平法院立案庭法官说。
自今年1月起,桂平市法院陆续收到陈某、钟某等出嫁女提交请求参加分配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相关征地补偿款的民事起诉状。立案法官经与法官服务点的法官对接了解到,尚未提起诉讼的这类出嫁女状告父母兄弟并要求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案件和人数不在少数,如果都直接立案受理,势必会激化出嫁女与被征地农户的家庭矛盾,进而影响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及其他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此,该院将此案的工作重心放在诉前,与市法制办、市司法局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出嫁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出嫁女立足长远,从维系亲情、助力家乡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谨慎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转而通过“私下解决”的缓和方式,妥善化解自己与娘家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最后成功促使其中的16名出嫁女暂停起诉,转而采取其他较为缓和的方式处理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