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路利良与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初创和完善

发布时间:2021-04-12 21:45:04

  摘要:川路利良堪称"日本近代警察之父",在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初创时期,川路利良着手构建警察力量并推动东京警视厅的设置,逐渐成长为警察队伍中的实权者。他还通过充实法律法规、发展警察队伍、规范警察理念、探索警务活动等手段,不断地完善了日本近代警察制度。

  关键词:日本; 川路利良; 近代警察;

  作者简介: 卢坦,女,讲师,博士,从事日本问题研究。;

  Abstract:Kawaji Toshiyoshi, who took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formation of Japanese modern Police system, can be called as "father of modern Japanese police system". At the starting time of the system, he built up the modern police force in Japan and promoted to found Tokyo Metropolitan Police Department, what made him the real power holder of police force. After that, by enrich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expanding the police force, standardizing concept of police and exploring police activities, Kawaji Toshiyoshi continuously developed and improved Japanese modern police system in his life.

  Keyword:Japan; Kawaji Toshiyoshi; modern police;

  众所周知,日本于明治维新后开启了近代化历程。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近代化历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可谓时代的产物。川路利良正历经明治维新等社会大变革,逐渐成为"日本近代警察之父".

  川路利良于1834年出生在鹿儿岛县,其幼名为"正之进",后改为"利良",号"龙泉",曾师从重野安绎学习汉学,师从坂口源七兵卫学习剑术,师从关口铁之助学习西方书籍。[1]62川路利良勤奋好学、性格沉稳,一直都很强调学问的价值,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作用下创造并改变着日本的近代警察史。

  一、川路利良与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初创(1868-1874年)

  (一)"弹正台"废除后,在东京着手构建警察力量

  由中下层武士发起的明治维新改写了日本历史,也带来了日本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1869年,明治政府设置名为"弹正台"的警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对旧幕府残党以及各类政治阴谋进行侦查等[3]26,开启了日本"军事"与"警察"的最初形态的分离。[2]114"弹正台"也肩负着对新政府官员的不良行为进行监察、调查等职责,不过效果不佳,仅存两年便被废除。[2]114

  在构建日本近代警察制度之前,川路利良就已逐渐显露头角。在1864年的蛤御门之变中,他曾得到同乡西乡隆盛的赏识。在机遇及环境的影响下,他提出设立近代警察制度这一倡议,并得到大久保利通、岩仓具视等人的赞同。[2]119于是,东京府于1870年12月开始申请设立警察机构的经费,这被称为日本创造近代"警察力量"的"始动期".[3]28-36"弹正台"废除后的1871年,正是日本实施"废藩置县"等改革之际。当年10月,东京任用了3 000名"逻卒(当时的警察名称)"作为构建新制度的基础力量。[1]52从其队伍人员构成来看,其三分之二的成员都从西乡隆盛与川路利良的出生地鹿儿岛县征集。在后期成长起来的高级警官中,有相当高比例的人员来自鹿儿岛县(例如1876年警视、警部级别的警官约有30%-40%来自鹿儿岛县[3]98)。从中可见"地域"色彩对当时警察队伍的形成所发挥的影响。当然,这一特点也与历史上明治维新的推动力量密不可分。

  在构建警察队伍之初,从警要求格外严厉。例如1872年"逻卒"的入职需按血手印,宣誓条文包括"如果在职务上有所怠慢,将会剖腹致歉;如果违反风纪,将会出家;绝不饮酒"等内容。[2]1891872年6月,川路利良设定了定期会议制度,在每月的5日、10日各大区的少警视、警部会集中就相关事宜进行讨论、研究。[2]194另外,司法省在"明法寮"之外,于1872年8月设立专管警察的"警保寮".[2]125诸如此类的举措在促使警察力量逐渐形成的同时,也在支撑着当时各项社会改革措施的落实。

  (二)开启赴欧考察,设置东京警视厅并逐渐掌握实权领导。

  出于构建警察制度的需要,川路利良于1872年9月开始随团赴欧考察,奉命研究欧洲的警察制度,历时一年。在此次考察过程中,法国对尚处于"警察制度创始期"的日本发挥了极大的影响作用。川路利良于1876年聘请了法国刑法学者甘必大·谷鲁司作为顾问。[1]60以"明治十四年政变"为契机[4]482,1884年2月内务卿山县有朋从德国招来警官对各地的警察进行教育、训练,逐渐将"法国式"转向为"德国式".[5]24不过,从总体来看,他赴欧考察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1873年,回国后的川路利良提出设立东京警视厅的建议草案,称"警察的存在,如同人类的'养生'、国家的'日常治疗',能够起到保护国民、发展国力的作用。况且,自古以来都是,首要问题就是要强化国内治安"[6]154.他的建议得到了明治政府的响应。

  1874年1月15日,东京警视厅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当时的东京被分为6个大区、96个小区,东京警视厅的人员构成包括警视长、大警视、权大警视、少警视、权少警视、大警部、权大警部、中警部、权中警部、少警部、权少警部以及约5300人的逻卒、巡查、看守。[2]181-182从其级别划分来看,这与如今日本警察所设置的警察厅长官、警视总监、警视监、警视长、警视正、警视、警部、警部补、巡查部长、巡查有着相通之处。当时使用的"逻卒"一词于1874年1月27日被改称为如今使用的"巡查",巡查接受警部的指挥,包括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一等巡查指挥监督二等、三等、四等巡查,相当于如今巡查部长或警部补的职位。[2]184而自1874年2月2日起,当初的逻卒、巡查、看守三者被统一为"巡查".[2]186不同于江户时代所使用的"与力""同心"等词汇,东京警视厅成立后所用的"巡查"一词一直使用至今,从这一点也可以说日本近代警察是由当时的"巡查"起源的。[6]20此外,自东京警视厅成立后,还开始使用"警察手册(即警官证)""逮捕证"等[1]60,并开始设置被称为"交番所"的警察值班岗亭、启用"交替勤务"的工作形态等[4]492,这些做法也都从明治时期延用至今。

  1873年前后,川路利良已掌握"警保寮"的实权,并得到时任"内务卿"大久保利通的信任。[7]8他对当时警察队伍的发展起到愈加重要的领导作用。川路利良曾对司法省的江藤新平说过,"警察是'行政之子',而不是'司法'之子,这是我在欧洲考察时学习到的".[1]64在川路利良的建议下,当时的警察被划分为行政警察与司法警察。1873年6月出台的《警察规则》还制定了诸如行政警察与司法警察的区别,以及各级别警官所肩负的不同职责等内容。经1872年至1873年的准备过程,至1874年,行政警察被作为警察活动的"中心",活动内容侧重在"权利""健康""风俗""国事"四个方面。[4]479-488司法省内设置的"警保寮"也于1874年1月移至内务省,实现了行政司法的分离。[6]157随后,"警保寮"于1877年后改称"警视局",1881年后改称"警保局".[7]10这些都是日本近代警察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改革。

  除此之外,消防业务也在此时转移,随着东京警视厅的设置以及《消防章程》的制定,其开始为东京警视厅所管,正因这是基于川路利良赴欧考察后所提出的建议改革而成的,也有人称川路利良为"日本近代消防之父".[2]188而在交通管理方面,此时出现了马车道、人行道的划分,这也成为日本历史上开始划分人行道与车道的起点。[2]188另外,川路利良还创设了海上警察,于1872年10月设立警备编造所,推动实施实战训练和新任巡查培养制度并安排若干巡查练习演奏乐器(此后分别形成了日本警校、警察乐队发展的源流等)。[2]196他所实施的这些举措都在影响着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发展。

  二、川路利良与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完善(1874-1879年)

  (一)充实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大力发展警察队伍。

  在日本近代警察制度初具规模的基础上,自1874年1月27日明治政府颁布《巡查惩罚令》及《任免例》后[2]189,各项与警察活动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等不断出台。例如从1872年到1875年实施的《违式诖违条例(仅在东京实施)》、《地方违式诖违条例》、《谗谤律》(1875年6月)、《新闻条例》(1873年10月)、《出版条例》,到之后1880年实施的《集会条例》、1885年实施的《违警罪即决例》、1887年实施的《保安条例》等。[7]12以1875年3月公布的《行政警察规则》为例,第一章"警察职务之事"的第三条指出,警察的职务包括保护人民不受侵害、守护国民的卫生健康、制止放荡淫乱、调查并防范侵犯国法之事。[8]在该规则中对当时的警察组织、警察理念等所作出的规定内容,之后虽有些许改变,但其效力一直持续到二战时期。[4]319从中可以发现其对日本警察制度的重要影响。另外,自1875年后,有关警察经费的国库支出,警官的级别、工资、任用,办事机构的设置等方面的举措不断出台,逐渐形成了内务省掌管全国警察机构的体制,这也构成了日本近代警察机构的原型。[4]479

  在各项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下,警察队伍在随后几年得以迅速发展。以1872年为例,当时的东京人口为813 488人,警察人数为3 000人。[2]124警民比例约为1 ∶271.而到1877年,当时的东京人口为877 000人,警察人数为10 700人。[1]60警民比例发展到约为1 ∶82.在具体做法方面,1875年,日本警察的各地分支机构开始设立基准,即每2~3万户作为一个区设置一个办事机构,分配"警部"级别的警察及数十名"巡查",至1877年这一办事机构改称"警察署"并逐渐形成警察署制度。[4]492可以说,日本的近代警察制度带有高度的中央集权性,即在将政治权力的意志贯彻到各个地域的同时,也具有将当地获取的民众动向通过权力机构反映到中央的特质。[4]500

  (二)通过日常训示规范警察理念及精神。

  在当时的警察队伍不断得以壮大、稳定的同时,川路利良开始把视线放在强化训示管理方面。其代表便为《警察手眼》。它是在1876年9月由植松直久编纂、佐和正校对、丁野远影对川路利良的日常训示所进行的记录,取自"眼明手快"之意,并作为内部培训资料在当时的警察队伍中配发。[2]199-200川路利良对警察队伍的训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警察职业方面,川路利良称,警察是"建设近代国家的基础[2]103"、是"体制的守护者[1]59"、是发展国力不可或缺的力量,所以他坚持"应对外敌有陆海军,应对内敌有警察[1]61"的观点。他提出了许多形象的比喻,例如他称政府是"父母"、人民是"子",而警察则是"保姆",应借"眼明手快"的"手眼"来"预防"危害的发生;例如他称犯罪分子的存在如同"国家"所患"疾病",法官是"医"、法律是"药"、警察是"疗",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各个环节的配合来共同应对。他还提出警察的工资收入应与其所肩负的责任相对应,职位的等级应与其付出的"贤""劳"相匹配,获取不当的职位晋升反而是自毁其职业生涯的名誉等。这些反映了川路利良对警察的存在价值、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态度和认知。

  在警察业务方面,川路利良称警察应"敏警明察、破邪显正"[2]25,应能"识人""辨人""察心"并具备顽强、勇敢等品格,应"听于无声、见于无形",于细微之处察觉、洞察周围的事物。除了应拥有胆识、随机应变等能力外,作为人民的"保护者",警察必须做到昼夜不可怠慢地守护民众安宁。他认为警察若想要完成自身使命并做到以理服人,就必须拥有高于他人的"仁爱"之心。另外,川路利良还进行诸多具体细节方面的训示。以户口调查为例,他认为户口调查并不简单是进行户口情况登记,而是要清楚登记户口对象的履历、日常行为、与身边人的交往情况等,做到既能弄清过去,也能研判发展,还能对登记对象进行有重点、有选择地区分管理,以"防""护"相结合的手段掌握相关动态情况。

  在警察修养方面,川路利良曾说过,"绝对不要对人发火,人会犯错误或是失败都是难免的,不管什么样的场合都不应该发火。如果实在要发火的话,只有一次".[2]341在他看来,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扰乱内心而变得愤怒。此外,他认为一名警察应具有"忧患意识",应不惧艰难困苦而"玉汝于成".人的"不平之心"会带来危害,所以不能有私心、营私结党、贪图享受,而应做到忍耐、努力、忠诚、公正、浩然正气,以"良心"和"品行"打造警察的威信力。这些都体现了川路利良对当时警察队伍的管理要求。

  (三)探索实施各项新举措,开启第二次赴欧考察。

  除了推动顶层设计、壮大警察队伍、强化日常训示等举措外,1875年6月,川路利良向内务省提出建议,称为避免不法分子闹事,应实施让旅行者携带"旅券"的制度。[7]5他所提议的"旅券"相当于一种旅行证件,详细记载个人的相貌信息、住所情况、家族情况等内容,这一提议也与明治初期不稳定的社会形势密切相关。不过,这种做法在当时因涉及经济、交通等诸多方面,最后在政府内部遭到反对并未真正实行。[4]235-236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警察活动涉及的领域极为宽泛,警察机构可谓职责繁杂,堪称"大警察时代".以东京警视厅为例,1876年7月开始管辖旧货交易、货币兑换等,同年10月开始管辖枪支弹药、演剧场、相扑场所、曲艺场、旅馆、餐馆、茶馆、游船出租、会场出租、射击场、危险物品制造所、药品、猪牛屠宰、传染病预防、道路交通等行业。[4]489

  与此同时,当时还在实施全国范围内的户口调查。在1876年10月制定的东京警视厅《户口调查手续》的基础上,1879年2月公布《户口调查问答书》,对各辖区居民的居住情况、租地情况、住户门牌号、身份族籍情况、职业年龄情况等进行调查登记、制作成户口簿,并根据情况变动适时进行修订。[4]392例如,在1876年从东京开始实施并随后制度化推行至全国的户口调查中,警察对当时的居民进行"良民"与"非良民"的区分并对"非良民"进行监视,他们用"甲""乙""丙"为暗号在户口调查簿上进行记录,分别指代三类人群即官吏、华族、教员、公司职员等(每三月进行一次调查);聚集居住的车夫、马夫、贫民等(每两月进行一次调查);罪犯、赌徒、无业游民等(每月进行一次调查)。[5]25-26当时的他们通过诸如此类的方式来达到对民众动向和社会情况的掌握。

  而后,随着1879年2月开启的第二次赴欧考察,川路利良又一次开始了人生和事业的转折点。此次考察的主题对象包括监狱、消防、警察经费规划,司法警察等内容。[4]261在考察期间,川路利良于1879年10月在法国发病,即便是匆忙返回日本也无济于事,在原定2年期限的考察活动过程中去世。关于他的去世,也有阴谋论的说法,例如有称其与他当时致力于调查的政商勾结案件相关等。不过,他的改革精神仍在持续。在他去世后的1881年,沿用至今的"警视总监"的名称得以确定,而不再是"警视长""大警视"等旧称。1881年1月后,各府县开始设置"警部长".[7]10这些都与川路利良之前的大力推动密切相关,可以说日本近代警察制度正是在川路利良的推动下"打造"而成的。

  三、结语

  川路利良将毕生心血投入日本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始与完善中,在多方因素的作用与影响下打造了一支广泛参与环境建设、信教管理、市容建设、社会风气管理、交通管理的队伍,形成了如今日本警察制度的基础。日本近代警察制度形成于明治时期,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与当时社会形势密切相关的特色。例如,近代日本的形成过程既是士族的解体过程,也是"差别身份"的解体过程。[5]27以1874年为例,当时各级别的警察中有90%以上为士族转化而成。[3]97这些在当时形成了一股强化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治时期社会发展的缩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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