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荆轲传》中三大问题的考证

发布时间:2017-03-12 03:44:04
   摘要:文章针对主要反映战国末期秦燕纠葛的《史记·荆轲传》中的三个问题作出论述, 认为太史公排除“天佑说”隐含着对于燕国太子丹历史作用的否定性评价, 并以夏无且之亲历来否定流行之“伤秦王说”;《荆轲传》的史料来源主要是文字材料而非口传记录;从司马迁生年考证和《太史公自序》中的材料来看, 《荆轲传》主要由其父司马谈完成。
  
   关键词:《荆轲传》; 太史公曰; 燕太子丹; 伤秦王说; 司马谈; 《太史公自序》;
 
  
  《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是关于5位刺客的类传, ①1 分别是春秋时期的鲁之曹沫、吴之专诸和战国时期的晋之豫让、轵之聂政和燕之荆轲。全篇6853字, 前4位传主之事的合计字数为2938, 而《荆轲传》独得3805字数, ②2 篇幅远超4事之和。对于在《刺客列传》中占取了大半篇幅的战国末期秦燕纠葛主角荆轲之事的叙述, 今人多以《荆轲传》命之。从篇幅上看, 《史记》作者并非平均着墨, 而是按照传主年代的排序, 古者简略, 近者详尽, 呈现出递进式蔓延的态势。同时, 传主故事的紧张度、复杂度以及情感的激烈度, 亦呈现出同样变化。在清人吴见思和李景星看来, 《荆轲传》是整篇《刺客列传》的结穴之处, 传主的行为、故事的紧张度、作者的情感寄托、文字的声响, 在此均达到了高潮。甚至有学者极端性地认为, 太史公只是为了表现荆轲之事, 才铺垫性地预置了前面4人。晚清郭嵩焘曰:“史公之传刺客, 为荆卿也, 而深惜其事不成。其文迷离开合, 寄意无穷。荆卿胸中尽有抱负, 尽有感发, 与游侠者不同。”③3 在他看来, 有了荆轲才有了太史公之《刺客列传》;在《荆轲传》中, 寄寓着太史公太多的感慨和惋惜, 为太史公所正面肯定的刺客的精神价值, 也在荆轲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荆轲传》“迷离开合”, 有着很深意蕴, 艺术上也十分出色。
  
  有关《荆轲传》的成文经过, 自古以来一直有不少议论。这些议论的主要生发点, 其中之一便是传末的“太史公曰”:
  
  世言荆轲, 其称太子丹之命, “天雨粟, 马生角”也, 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 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 具知其事, 为余道之如是。④4
  
  这有点类似于“编纂后记”或“创作后记”.但是, 到底是哪一种“后记”, 还是存在着争议、有待辨析的。这段话里, 给后人留下的疑窦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天佑太子丹与刺伤秦王这两个细节问题的态度与取舍;二是《荆轲传》的材料是太史公直接访求得到的口说材料抑或别有所本?三是《荆轲传》成于司马谈还是司马迁?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目前《史记》研究界的意见也不尽一致。以下逐一分述。
  
  一、“天佑燕太子丹”与“荆轲伤秦王”说辨正
  
  在荆轲刺秦事件中, 太子丹的命运是否受到天意的眷顾?荆轲在秦廷上是否刺伤过秦王?裹挟在这一惊天动地大事件中的这两个细节, 在事件过后的一长段时间里, 5仍然层出不穷地滋生着各种不同的说法和文字材料。其中, 较有代表性的说法, 就是“天佑说”与“伤秦王说”.
  
  关于“天佑说”, 即称道燕国太子丹在秦王阻拦和刁难其返回祖国之时的殊异表现--能够使天上降下粟米, 能够使马匹生出角--以此满足秦王苛刻的、匪夷所思的要求, 只得允诺其结束“质子”生涯而回国。这两个细节说明天意站在太子丹这一边, 并且护佑着他回应秦王的要求。它们尽管以传说的形式在传播, 但已经具备了神话的性质:只有受到神助, 凡人才能达己意于天, 才能改变天象和物种的结构。对于这一神话般的传说, 太史公认为“太过”而没有吸收在《荆轲传》之中。事实上, 《史记》成书前后, 正是“天人感应说”被汉朝官方正式接受并被用以阐释多种国运异象的时代, 《史记》中亦不乏对此持肯定性态度的宏论和人事记载。要说《史记》作者是从抽象意义上来反对“天佑说”从而予以“太过”的评判, 则与整部史着所体现出来的思想倾向并不一致;如此, 则只能解释为作者是从针对具体人、事方面的角度所下的结论。简言之, 这里隐含着太史公对于太子丹的历史作用的否定性评价, 在一定程度上, 也可延展为是针对由太子丹所筹谋组织的荆轲刺秦活动的否定性评价。正因为太史公对“世言”持这种态度, 故而《史记》中就不见“天雨粟, 马生角”6之类的民间传言和文字材料。
  
  至于“伤秦王说”, 太史公认为不真实。关于发生在秦廷上的刺杀现场, 《史记》的记载是这样的:
  
  轲既取图奏之, 秦王发图, 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 而右手持匕首�L之。未至身, 秦王惊, 自引而起, 袖绝。拔剑, 剑长, 操其室。时惶急, 剑坚, 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 秦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 卒起不意, 尽失其度。而秦法, 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 非有诏召不得上。方急时, 不及召下兵, 以故荆轲乃逐秦王。而卒惶急, 无以击轲, 而以手共搏之。是时, 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秦王方环柱走, 卒惶急, 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负剑, 遂拔以击荆轲, 断其左股。荆轲废, 乃引其匕首以�`秦王, 不中, 中桐柱。秦王复击轲, 轲被八创。7
  
  引文意思可分几个层次:一是荆轲图穷执匕首, 二是秦王环柱而逃, 三是群臣助阵, 四是秦王伤荆轲, 五是荆轲还击。在此确无秦王受伤的任何笔触, 荆轲攻击秦王的片断, 主要在场面展开的头尾处。起头处, 荆轲虽然曾经拉住了秦王“衣袖”, 但是, 决没有伤到秦王, 而是在匕首触及之前, 被他扯断衣袖逃脱了;结尾处, 荆轲向秦王投出了匕首, 但没有投中。在荆轲发起的最关键的两处进攻中, 秦王都没有受伤。
  
  这段文字, 以事带人, 错落有致;起承转合, 不失毫厘, 向被称道。清人牛运震评曰:
  
  荆轲逐秦王一段, 本可整齐叙之, 偏用极历乱之笔;亦本可简约叙之, 偏用极详细之笔。盖不历乱则情景之仓皇扰乱不见, 不详细则事迹之节次曲折不出, 节次曲折出, 则情景之仓遽见矣。极详细处, 正其极历乱处;极历乱处, 正其极整齐处也。此中摹画叙次, 有绝大神通。8
  
  评者是将这篇文字看作了创作性文字, 这姑且不论。不过, 场面描写的优胜之处, 倒确实被点评了出来。“太史公曰”所指的夏无且, 指的就是上述场面中的秦王“侍医”.他在刺秦现场“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 事后获赐“黄金二百镒”, 并蒙秦王“无且爱我”的夸奖。他在世之时, 与公孙季功、董生有交往, 故而公孙季功、董生“具知其事”, 并向太史公“道之如是”.太史公在此特提一笔, 就上下文字面意思来看, 是以夏无且之亲历, 来提供他何以下此“又言荆轲伤秦王, 皆非也”之论断的依据。有了这个依据, 他才能在世上所流传的各种版本和说法中, 剔除并且不采纳有关“伤秦王说”的材料。正如同他凭理智判断, 得出太子丹亡秦归燕之时的所谓“天雨粟, 马生角”之天佑说法为“太过”一样。这是针对不同的史料而作出的审核、判断和甄选, 是一项史家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工作。得自于隔代相传的夏无且的证据, 在关键细节上为太史公甄别材料提供了重要依据, 他能不郑重道之?同样在《刺客列传》里面, 《索隐》针对“濮阳严仲子事韩哀侯”一句指出:“表 (按:指《六国年表》) 聂政杀侠累在列侯三年。列侯生文侯, 文侯生哀侯, 凡更三代, 哀侯六年为韩严所杀。今言仲子事哀侯, 恐非其实。且太史公闻疑传疑, 事难�A据, 欲使两存, 故表、传各异。”9可见, 当难以对材料的准确性做出判断之时, 太史公闻疑传疑、闻信传信, 极为审慎地使之“两存”而绝不妄断, 这显示了史家极好的修养。
  
  据“太史公曰”可知, 在荆轲刺秦之后直到西汉前期, 广泛流传着针对该事件的不同材料和说法, “天佑说”和“伤秦王说”只是两种较有代表性的说法而已。“伤秦王说”太史公在此辩说已明, 而世上则更有秦王被伤的其他说法, 归根结底都与荆轲刺秦这一历史性大事件联系在一起。之后王充《论衡》对此有所驳议:
  
  传书言:燕太子丹朝于秦, 不得去。从秦王求归, 秦王执留之, 与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 令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 乃得归。”当此之时, 天地佑之, 日为再中, 天雨粟, 乌白头, 马生角, 厨门木象生肉足, 秦王以为圣, 乃归之。此言虚也。燕太子丹何人, 而能动天?夫天能佑太子, 生诸瑞以免其身, 则能和秦王之意以解其难。见拘, 一事而易;生瑞, 五事而难;舍一事之易为五事之难, 何天之不惮劳也?太史公曰:“世称太子丹之令天雨粟、马生角, 大抵皆虚言也。”太史公, 书汉世实事之人, 而云虚言, 近非实也。 (《感虚篇》) 10
  
  传书又言:燕太子丹使刺客荆轲刺秦王不得, 诛死。后高渐丽复以击筑见秦王, 秦王说之, 知燕太子之客, 乃冒其眼, 使之击筑。渐丽乃置铅于筑中以为重, 当击筑, 秦王膝进, 不能自禁, 渐丽以筑击秦王颡。秦王病伤, 三月而死。夫言高渐丽以筑击秦王, 实也;言中秦王, 病伤三月而死, 虚也。 (《书虚篇》) 11
  
  我们于各种文献中拈出这两条驳议, 直接目的在于说明当初太史公所下“太过”“皆非也”的判断, 在后代所引发的高度认同。对于前者, 王充是按逻辑来推定, 以一事易而五事难为依据来肯定太史公的判断。事实上, 《史记》有《天官书》和《日者列传》, 有些“天应”“天佑”“神助”之情节和细节也时出全书各篇章间;而且古代巫史难分, “司马氏世主天官”12, 太史之职与处理各种天文、星历、灾禳等事务交错纠缠;再加上, 《史记》成书时代, 谶纬神学亦不时地影响着时人的各种思维活动。在这种背景下, 太史公不取流传已久的太子丹“天佑说”, 是非常能显示其史家识力的, 也隐含着对太子丹谋刺之举的曲折评价。对于后者, 王充是以事实为依据来驳斥秦王为荆轲之友高渐离 (按:“离”, 王文为“丽”) 所伤的“传书之言”.秦始皇平定列国后周游天下, 足以说明其健康情况。实际上, 无论是荆轲还是高渐离, 他们的抗秦行为在当初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东方六国百姓对暴秦的愤恨之情, 也在一定意义上迎合了汉初经过改朝换代之后的民意。因此, 尽管“多失其实”, 但无论是“世言”还是“传书”都乐见秦王为荆轲、高渐离所伤, 舆论纷纷之下, 太史公以夏无且之在场的经历, 来证实这种说法之非, 从而传信于后。
  
  二、《荆轲传》的史料来源考述
  
  《荆轲传》材料来自何处, 是作者直接访求获得的口说材料?抑或别有所本?这个问题在《史记》学界亦一直众说纷纭。近来有学者认为:“司马迁用‘世言’而不是‘书言’或‘传言', 表明他针对的是民间关于荆轲刺秦事的传言, 而非见诸文字的记录……若司马迁真的看到过一篇如今本《荆轲传》大半文字的战国文献, 当不会如此行文。”13我们认为, 这个说法欠缺实证和理据, 不免有望文生义之嫌, 在此提出四方面的驳议证据:
  
  第一, 《史记》全书, 两处使用“世言”, 一处为这里的“太史公曰”, 另一处为“世言苏秦多异, 异时事有类之者皆附之苏秦”.14太史公所面对和采录的苏秦之事或依附于苏秦的言论, 尽管不排除有少量比例的口说言辞, 但绝大多数一定为载于竹帛的“文字记录”.这一点, 从《战国策》和《史记》所载可知, 从马王堆出土的《战国纵横家书》亦能得到证实。更何况, 《汉书·艺文志》着录十二家纵横家的文献, 《苏子》三十一篇赫然在首。可见, 这里所谓的“世言苏秦多异”, 指的是有关苏秦的着作和各类文献, 面貌多样, 不尽相同。《刺客列传》里的“世言”, 其辨析之语境, 与《苏秦列传》一致, 文意也相同。
  
  第二, 司马贞《史记索隐》对“世言荆轲”等等的解释是:“《燕丹子》曰:’丹求归, 秦王曰乌头白, 马生角, 乃许耳。丹乃仰天叹, 乌头即白, 马亦生角。‘《风俗通》及《论衡》皆有此说, 仍云’厩门木乌生肉足‘.”15这里, 《索隐》直接举证的是《燕丹子》, 一定程度上认为太史公所说即为如《燕丹子》之类的文献中的说法, 这代表了唐代学者对“世言”的看法。在这篇文学文献中, 秦王设阻于太子丹的条件“乌头白, 马生角”显然与“太史公曰”之“天雨粟, 马生角”有出入, 并且后世之《风俗通》及《论衡》中的说法亦不尽一致, 但所指均为同一性质的事。互有出入的现象之存在, 可以说明关于荆轲刺秦一事, 流传甚广。此事从战国末年流传到《史记》编纂之时, 百年时长, 若仅凭口说相传而无文字材料流播, 或者主要不是凭借文字材料流播, 是很难想象的。
  
  第三, 太史公《六国年表序》有言:“秦既得意, 烧天下《诗》《书》, 诸侯史记尤甚, 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 多藏人家, 而史记独藏周室, 以故灭。惜哉, 惜哉!独有《秦记》, 又不载日月, 其文略不具。然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者, 何必上古。”16对于秦一统天下之后, 是否尽毁列国史记, 学术界尽管有不同的理解, 然而, 对于太史公编纂战国《史记》“颇采”“战国之权变”资料, 却不见异议。所谓“战国之权变”, 即“战国时代相互攻伐时的游说词”, 17是一类书面文字文献, 即“战国策”文。太史公在完成苏秦、张仪等纵横策士的传记时, 所倚重者即是他们的论着, 包括同时为《汉书》所着录之《苏子》《张子》等史料。这些“世言”中的史料, 当然主要是书面文献。
  
  第四, 所谓“司马迁用’世言‘而不是’书言‘或’传言‘”, 这里作者认为“世言”即口说, 而“书言”和“传言”为“见诸文字的记录”.检索《史记》全书, “世言”有两条, 非为口说, 前已辨析;“书言”除了“上书言某事”“着书言某事”“遗札书言封禅事”之外, 作为“见诸文字的记录”有两条;“传言”总计5条, 分别是:
  
  以三代世传言之, 后稷有父名高辛;高辛, 黄帝曾孙。 (《三代世表》)
  
  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 (《绛侯周勃世家》)
  
  居顷, 复从北方来传言曰:“赵王猎耳, 非为寇也。” (《魏公子列传》)
  
  汉七年, 长乐宫成, 诸侯群臣皆朝十月。仪:先平明, 谒者治礼, 引以次入殿门, 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 设兵张旗志。传言“趋”. (《刘敬叔孙通列传》)
  
  塞下传言单于已引去。 (《韩长孺列传》)
  
  上面, 第一条非为这里所讨论之“传言”范围, 第二、四条为口信, 第三、五条未知是口信还是书信。如此, 没有一条可明确为“见诸文字的记录”.作者信笔由之, 却疏于查证。推测其想法, 或有可能与王充《论衡》之“传书”一词混到了一起。18以上四点, 或可说明“太史公曰”之“世言”为书面资料, 如此, 则作者行文中的推定即“若司马迁真的看到过一篇如今本《荆轲传》大半文字的战国文献, 当不会如此行文”, 就不攻自破。《史记索隐》谓《荆轲传》“虽约《战国策》而亦别记异闻”19的判断, 就现有证据来看, 依然成立。据此, 我们可以说, 太史公所面对的有关太子丹的事迹和传闻包括为其所剔除的“天佑之”的一些说法, 基本部分乃为载之于竹帛并为国家档案馆以及类似机构所收集和保存下来的文字材料。
  
  至于“太史公曰”中的后半句“又言荆轲伤秦王”云云, 并非指整个荆轲刺秦之事均得自于隔代相传的夏无且的亲历和所见, 而是指其在面对有关“刺伤秦王”一事上的各种材料时, 夏无且的证词帮助他辨别了事情的真相。这里所指的“具知其事”, 就夏无且所知所感最真实的部分, 当不会出于案发现场的秦廷或者秦国范围之外。而针对《荆轲传》文中所叙述的荆轲游历和交游, 太子丹归燕后的义愤和筹谋, 鞠武、田光、荆轲和樊於期诸人在燕国的言行, 荆轲在燕国东宫3年多的活动, 太子丹与荆轲之间的交往和情谊, 准备赴秦的礼物和行刺的匕首, 正副使之间的分工和演练, 易水河畔的壮别等等, 以上种种长达5-6年之久的事件筹划情况, 甚至是燕国上层最机密的情况, 哪里是一个秦宫中的“侍医”事后所能了解、打探得清楚的?而当行刺事发之后, 各种谣言、传言和材料逐渐披露甚或喧嚣于尘之时, 对事件真相的把握以及对不实之词的祛除, 这又哪里是一个“侍医”所能分析、判断得了的?上述反映在文本中的大小不等的情况, 只有经过近百年岁月的淘洗, 由口说而趋于文录, 由虚妄而趋于近实, 由单篇只言而趋于丰厚累积, 在此之时, 职业史官接触到由官府或民间所保存下来的大量材料, 放出其职业眼光和手段, 才能在各种不同说法和材料之间, 择取其中精当和真实的部分, 补全疏略, 剔除抵牾, 方能将整个事件条贯起来。所谓“百年之间, 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 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以拾遗补艺, 成一家之言, 厥协六经异传, 整齐百家杂语”20, 即此也。因此, 我们有理由推断说, 有关荆轲刺秦主体部分的材料, 太史公所依凭的, 也主要是文字材料。一部分的口说传播, 丰富了太史公的现场感, 并对其甄别和判断这些文字材料起到了作用。我们知道, 古代语境里的“文献”, 本身就包含了“文”与“献”这两部分。所谓“文”, 指文字材料;所谓“献”, 指多闻熟悉掌故之人。文献是历史着作的基础, “文”与“献”的结合, 史着方有坚实的基础。一般来说, 太史公既为史官, 收集和掌握文字材料, 并非头等难事;而面对浩如烟海的材料, 并且有些材料的观点和说法互有牵扯甚至互相矛盾之时, 判断何种材料该舍弃而何种材料该入史, 倒是最难之事, 并且最显其识力。
  
  三、《荆轲传》成书于司马谈之手考
  
  太史公曰:“又言荆轲伤秦王, 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 具知其事, 为余道之如是。”这里的“余”, 指的是司马迁还是其父司马谈?这个问题牵涉《荆轲传》的编者或作者问题, 一直以来也存在着分歧。
  
  秦燕之间荆轲刺秦的发生, 时在公元前227年, 夏无且在场;《荆轲传》作于何时, 不得而知。但据《太史公自序》, 知司马迁受父命作《史记》在太初元年 (前104) , 21两者相差123年。即便考虑到司马迁在作《史记》之前, 在其青少年的准备阶段, 已与公孙季功、董生交游并闻知夏无且所述, 但这之间的时间跨度也实在过远。如果要相对准确地推断, 就牵涉到一个关于司马迁的生年问题。
  
  有关这个问题的原始材料, 众所周知的主要有两条, 都出自《太史公自序》:
  
  “ (司马谈)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句下, 司马贞《索隐》云:“《博物志》:’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 年二十八, 三年六月乙卯除, 六百石。‘”
  
  “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句下, 张守节《正义》云:“案:迁年四十二岁。”
  
  前一条正文连同材料, 司马谈卒于元封元年 (前110) , “三年”指元封三年 (前108) , 可推知司马迁生年为武帝建元六年 (前135) .这里的《博物志》为西晋张华所作;后一条材料中, 太初元年是公元前104年, 推知司马迁生年为景帝中元五年 (前145) .两者误差10年。这两说必有一误。百年来, 以郭沫若、顾颉刚为代表的一派, 持建元六年说;22以王国维为代表的一派, 持景帝中元五年说。23这两派之中, 各有一批昔贤时俊, 尤其在“《史记》热”兴盛的1950、1980年代。这两派考证分别依据《索隐》和《正义》, 但因为它们互有抵牾, 而在当时又无其他旁征, 故考证结论难有一致。对于《索隐》《正义》的材料, 孰正孰误, 这两派多以司马迁的行年事状来印证, 但往往陷入自相循环的陷阱。司马贞和张守节均为唐代人, 《索隐》先出, 《正义》稍后。在上述材料中, 两书所依据的材料是同源的, 即不见于现时10卷的《博物志》佚文。有学者怀疑《正义》“迁年四十二岁”非完整原文。
  
  在南宋黄善夫《史记集解索隐正义》一百三十卷即现存最早的《史记》三家注本出现之后, 历代学者普遍认为《集解》《索隐》《正义》已不复原本, 其因盖出于合刻之需要或转抄误传, 即《四库》所谓“刊除点窜”24.其中, 《正义》被删节、削落尤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
  
  《史记集解》一百三十卷, 江苏巡抚采进本……自明代监本以《索隐》《正义》附入, 其后又妄加删削, 讹舛遂多……凡此之类, 当由古注简质, 后人以意为增益, 已失其旧。至坊本流传, 脱误尤甚。25
  
  《史记索隐》三十卷, 江苏巡抚采进本……此书本于《史记》之外别行, 及明代刊刻监本, 合裴�S、张守节及此书散入句下, 恣意删削。26
  
  《史记正义》一百三十卷, 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盖其标字列注, 亦必如《索隐》, 后人散入句下, 已非其旧。至明代监本, 采附《集解》《索隐》之后, 更多所删节, 失其本旨……守节征引故实, 颇为骇博。故《自序》曰:’古典幽微, 窃探其美。‘……苟非震泽王氏刊本俱存, 无由知监本妄删也。 (之间列举了大量脱文--作者按) ……其他一两字之出入, 殆千有余条, 尤不可毛举。27
  
  上述所谓之“明监本”, 指的是以黄善夫本为基础的明代官方刊刻本。上引四库馆臣诸说, 晓示我们以流行下来的三家注合刻本中的记载为依据, 来推断司马迁生年, 存在着多种不确定性, 这其中也应包括张大可先生所凭恃之材料:“日本学者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校补》校录了日南化本《史记》的《索隐》文, 正作’年三十八‘, 这一证据给王国维说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版本依据。日南化本是日人所藏中国《史记》善本南宋黄善夫汇刻的三家注本, 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28
  
  在学界因缺乏第三方可靠材料而各执一说之际, 赵生群先生发动研究生作《集解》《索隐》《正义》的辑佚工作, 竟意外发现《玉海》所载《正义》《索隐》征引《博物志》的资料, 计两条:
  
  《玉海》卷四六载:“《史记正义》:《博物志》云迁年二十八, 三年六月乙卯除, 六百石。”
  
  《玉海》卷一二三载:“《索隐》曰:《博物志》:太史令司马迁年二十八, 三年六月乙卯除, 六百石。”
  
  在司马迁生年问题上, 这真是石破天惊的新材料! “这两条资料所载司马迁年岁, 与今本《史记》中司马贞引《博物志》之文完全一致, 这说明《索隐》引文准确无误。王国维’三讹为二‘的推测不能成立。同时也证实, 张守节推算司马迁生年的依据也是《博物志》。如此看来, 《博物志》确实是考定司马迁生年的唯一的、也是最为可靠的原始资料。张守节云太初元年’迁年四十二岁‘, 比司马迁实际年龄多出10岁, 肯定有误。这究竟是张氏推算有误, 还是后人传写不慎而致误, 现已不得而知。”29据此确证, 司马迁生年应该是建元六年 (前135) .南宋王应麟《玉海》是一部类书, 虽出于黄善夫本之后, 但编书所依凭的, 其中之一当是单行本《史记正义》, 因为其所征引《史记正义》之文而不见于标点本《史记》者, 达50余条。而张守节征引《博物志》, 并非仅限如上一条佚文, 其他的见于《秦本纪》《赵世家》《留侯世家》《司马相如列传》诸篇之注释。推测《正义》在“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句下的完整注释, 当如:“《博物志》云迁年二十八, 三年六月乙卯除, 六百石。案:迁年四十二岁。”这条完整的注释, 在三家注本中, 其征引部分“或因《正义》中与《索隐》相同之内容”30而被删;其保留下来的案语部分, 所出现的10年之差的错误, 则有可能是张守节计算错误所致或转抄生误。
  
  如此, 回到本题, 生于武帝建元六年 (前135) 的司马迁, 上距发生荆轲刺秦事件的公元前227年, 间隔92年。考虑到一个人只有到相应的年龄才可能保留日后的记忆, 那么, 即便是“少负不羁之才”的司马迁, 其通过公孙季功、董生闻知夏无且之语的时间间隔, 实际上当在100年之上。在时局动荡的战国末年、秦汉、汉初这三个历史阶段, 某个人如医者夏无且长寿业已不易, 又怎能保证公孙季功、董生亦长寿到“70来岁把这一段故事告诉司马迁”?31这真是天不遐寿而后人枉增。即便持景帝中元五年说的王国维, 在《太史公行年考》一文中也觉得“太史公曰”中的“余”应为司马谈, 而“太史公曰”的一段话当为“史公或追记父谈语也”;而顾颉刚《司马谈作史》一文则明确论断为《荆轲传》“成于谈手无疑”.可以说, 《荆轲传》即便不完全由司马谈完成, 也当是司马迁在其父旧稿的基础上总纂而成的。
  
  其实, 有关司马谈作史这一事实, 在迁之《太史公自序》中, 32已有陈述: (1) 司马谈对诸子百家深具识力, 《自序》洋洋洒洒载其《论六家之要指》, 这成为《史记》论列百家思想的重要标准。 (2) 司马谈对两周历史之大要, 有清晰的概括:“夫天下称诵周公, 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 宣周邵之风, 达太王王季之思虑, 爰及公刘, 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后, 王道缺, 礼乐衰, 孔子修旧起废, 论《诗》《书》, 作《春秋》, 则学者至今则之。” (3) 司马谈对史着有通史的考虑, 并视春秋之后的历史为重点, 同时形成了成熟的历史观:“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 而诸侯相兼, 史记放绝。今汉兴, 海内一统, 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 余为太史而弗论载, 废天下之史文, 余甚惧焉”, “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 有能绍明世, 正《易》传, 继《春秋》, 本《诗》《书》《礼》《乐》之际?” (4) 司马谈对史着有创设纪传体的史体考虑:“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 余为太史而弗论载, 废天下之史文, 余甚惧焉。” (5) 司马谈对史料来源有概括的交待:“废天下之史文, 余甚惧焉。” (6) 司马谈对历史着作的惩恶扬善作用, 有重要的论述:“伏羲至纯厚, 作《易》八卦。尧舜之盛, 《尚书》载之, 礼乐作焉。汤武之隆, 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 推三代之德, 褒周室, 非独刺讥而已也。” (7) 司马谈对史着的断限有初步的设想:“卒述陶唐以来, 至于麟止, 自黄帝始。” (8) 司马谈告白史着已在进行中:“为太史, 无忘吾所欲论着矣。”
  
  同时, 司马迁子承父业并进而发扬光大最终完成《史记》的情况, 在《自序》中也有所反映, 这既是阐扬先美, 也从侧面反映了司马谈作史的情况: (1) 司马迁接受父亲遗命、立志完成史着:“小子何敢让焉”, “小子不敏, 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 弗敢阙”.这里的“论”, 指“论列”;“次”, 指“次述”.《自序》中, 也有合用的, 如“于是论次其文”. (2) 司马迁接受并完善纪传体的史体创设:“余尝掌其官, 废明圣盛德不载, 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 堕先人所言, 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 整齐其世传, 非所谓作也。” (3) 司马迁对史着断限的补充和完善:“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 百三十篇。”这是《史记》的实际断限。 (4) 司马迁的“叙志”说和“发愤作史”说, 既是对其父“惩恶扬善”说的理论补充, 更是对历史上撰史动机的理论总结:“夫《诗》《书》隐约者, 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h里, 演《周易》;孔子厄陈蔡, 作《春秋》;屈原放逐, 着《离骚》;左丘失明, 厥有《国语》;孙子膑脚, 而论兵法;不韦迁蜀, 世传《吕览》;韩非囚秦, 《说难》《孤愤》;《诗》三百篇, 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 不得通其道也, 故述往事, 思来者。” (5) 司马迁交待史料来源和作史方法:“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 �r史记石室金匮之书”, “百年之间, 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 “罔罗天下放失旧闻”, “以拾遗补艺, 成一家之言, 厥协六经异传, 整齐百家杂语”. (6) 司马迁交待自己撰史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五年而当太初元年,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 天历始改, 建于明堂, 诸神受纪。”《集解》于此句下作案语:“韦昭曰’告于白神, 与天下更始, 着纪于是‘.”可知司马迁正式作史始于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 幽于缧绁。”《正义》案:“从太初元年至天汉三年, 乃七年也。”此时《史记》尚未完成。《自序》是全书最后完成的, 作于何时已难考, 但写于太始四年 (前93) 的《报任安书》已云“凡百三十篇”, 即基本完成。为此, 顾颉刚先生曰:“以如此究天人、通古今之空前着作, 在当时物质条件限制之下, 又为私史, 纂于公余, 十年即成, 无乃太速?知其父作之于先, 迁特增损其成稿, 并补入元封以后事, 即可晓其易于毕工之故。”33这里, “私史”或公史, 学界自有争论;“十年”当然是概数, 准确地说以“基本完成”来算, 也有十一二年, 如若以司马迁正式担任太史令来计, 还得加上3年, 如此则为十四五年。然而, 顾先生的总体判断是正确的, 这样一部宏大的着作, 仅靠迁之一人, 在十几年中独立完成, 确是难以想象的。司马迁“元封三年 (前108) 到太始四年 (前93) , 为发愤着书阶段, 其间16年, 基本完成《史记》。征和元年 (前92) 到武帝之末后元二年 (前87) 或昭帝之初, 约6年时间, 司马迁编定《史记》, 仍在继续修订。司马谈作史, 准备在建元、元光间, 正式述史在元狩元年 (前122) .司马谈卒于元封元年 (前110) .从元狩元年到元封元年, 司马谈作史草创经营了12年, 司马迁发愤着书阶段16年。就这样, 《史记》写作基本完成就经历了前后28年, 凝聚着司马谈、司马迁父子两代人的心血, 方能成为一部体大思精的着作。34
  
  从历史上看, 有关司马谈作史的事实, 迁固已自显, 前人亦不回避。《隋书·经籍志》序云:”司马谈父子, 世居太史, 探采前代, 断自轩皇, 逮于孝武, 作《史记》一百三十篇。“35”至汉武帝时, 始置太史公, 命司马谈为之, 以掌其职。时天下计书, 皆先上太史, 副上丞相, 遗文古事, 靡不毕臻。谈乃据《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 接其后事, 成一家之言。谈卒, 其子迁又为太史令, 嗣成其志。“36《史记索隐序》曰”《史记》者, 汉太史司马迁父子之所述也“37.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也有类似的议论, 唐宋以后讨论益加深入, 并且多举《荆轲传》为例证。然而今有学者却以”’司马谈作史‘之事, 隋唐以前未闻有人议论“38为据, 质疑甚至否定这一日渐清晰的事实。其实, 古代常有将合作之书、师生共纂之书、学派共有之书归于一人的情况, 这当属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所谓”言公“传统之一脉。这一传统或常习, 愈古愈深。实际上, 署名是一回事, 而实际创作者或纂录者又是另一回事, 不笔之于楮墨, 古人的心里还是了然的。所谓”着作权“, 时代越往后, 其正相对应的标准就越严格。《史记》虽为谈、迁父子共同参与, 但最后完成者为迁之一人, 故古人称名或着录为迁着。前引《隋书》经籍一、三之序, 均在具体论述中揭明司马氏父子共同作史的历史真相, 甚至经籍三之序还暗示《史记》更多地由谈父所作, 所谓谈”成一家之言“即此也。无论这结论是否正确, 作为官修目录中的重要观点, 这当有所据。再有一例, 张守节《史记正义序》曰”《史记》者, 汉太史公司马迁作“39, 但在为裴�S《史记集解序》所作的注释里, 却说”司马迁引父致意, 班固父修而蔽之, 优劣可知矣“40, 这分明是以班固之”丑事“来衬托司马迁在陈述父亲作史实情、保留父亲作史痕迹方面所展现出来的光明与磊落。
  
  注释
  
  1 在《史记》七十列传中, 根据其内容和性质, 约可分为四类:单传、合传、类传、四夷传 (又称”蛮夷传“) .所谓类传, ”是将许多人物, 按照他们的学术、技艺或治术, 行为相类似的人物, 顺着时间先后到次序记叙在同一篇传里的“.参见赖明德:《司马迁之学术思想》, 台北:洪氏出版社, 1983年, 第199页。  
  2 另有”太史公曰“110字。  
  3 韩兆琦编注:《史记选注汇评》,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0年, 第351页。  
  4 《史记》卷86《刺客列传》。  
  5 荆轲刺秦发生在公元前227年, 距《荆轲传》完成之间的时间长度, 难以确定。但若以司马迁生年为标准来看, 亦属邈远。关于司马迁生年, 有两种说法。若其生年为景帝中元五年 (前145) , 则相距82年;若其生年为武帝建元六年 (前135) , 则相距92年。  
  6 ”马生角“见于《燕丹子》, ”天雨粟“则不见。事实上, 有关与太子出逃之际的”天佑之“的细节, 在《燕丹子》以及其他汉时典籍中还有许多, 这都是由不同的传说所致。  
  7 《史记》卷86《刺客列传》。  
  8 牛运震:《史记评注》, 魏耕原、张亚玲整理点校, 西安:三秦出版社, 2011年, 第219页。  
  9 《史记》卷86《刺客列传》。  
  10 黄晖:《论衡校释》, 北京:中华书局, 1990年, 第233页。
  11 黄晖:《论衡校释》, 北京:中华书局, 1990年, 第200页。
  12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13 张海明:《〈史记·荆轲传〉与〈战国策·燕太子丹质于秦〉关系考论》, 《清华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  
  14 《史记》卷69《苏秦列传》。  
  15 《史记》卷86《刺客列传》。  
  16 《史记》卷15《六国年表》。  
  17 张正男:《战国策初探》, 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4年, 第59页。  
  18 王充”传书“, 意指流传之不可靠着述。《论衡·书虚篇》言:”世信虚妄之书, 以为载于竹帛上者, 皆圣贤所传, 无不然之事, 故信而是之, 讽而读之;睹真是之传, 与虚妄之书相违, 则并谓短书不可信用……夫世间传书诸子之语, 多欲立奇造异, 作警目之论, 以骇世俗之人;为谲诡之书, 以美殊异之名。“转引自黄晖:《论衡校释》, 北京:中华书局, 1990年, 第167页。  
  19 《史记》卷86《刺客列传》。  
  20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21 裴�S《史记集解》:”李奇曰:’迁为太史后五年, 适当于武帝太初元年, 此时述《史记》。‘“参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22 郭沫若:《〈太史公行年考〉有问题》, 《历史研究》1955年第6期;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司马谈作史》, 载《顾颉刚全集》第31卷, 北京:中华书局, 2010年。  
  23 王国维:《太史公行年考》, 载《观堂集林》卷11, 上海:商务印书馆, 1940年。  
  24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海口:海南出版社, 1999年, 第256页。  
  25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海口:海南出版社, 1999年, 第257页。  
  26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海口:海南出版社, 1999年, 第257页。  
  27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海口:海南出版社, 1999年, 第257-258页。  
  28 张大可:《司马迁评传》,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4年, 第25页。  
  29 赵生群:《从〈正义〉佚文考定司马迁生年》, 《光明日报》2000年3月3日;赵生群:《〈史记〉文献学丛稿》,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2000年;赵生群:《司马迁生年及相关问题考辨》, 《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4期。  
  30 应三玉:《〈史记〉三家注研究》, 长沙:凤凰出版社, 2008年, 第288页。  
  31 徐朔方:《史汉论稿》,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4年, 第49页。  
  32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下面引文, 俱见该篇。  
  33 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司马谈作史》, 载《顾颉刚全集》第31卷, 北京:中华书局, 2010年, 第447页。  
  34 张大可:《司马迁评传》,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4年, 第387页。  
  35 《隋书》卷32《经籍一》。  
  36 《隋书》卷32《经籍二》。  
  37 司马贞:《史记索隐序》, 载《史记》第10册”附录“, 北京:中华书局, 1982年, 第7页。  
  38 易宁、易平:《”司马谈作史“说质疑》,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  
  39 张守节:《史记正义序》, 载《史记》第10册”附录“, 北京:中华书局, 1982年, 第11页。  
  40 裴�S:《史记集解序》, 载《史记》第10册”附录“, 北京:中华书局, 1982年,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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