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我国工业产业升级转型,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地区经济蓬勃发展。长期以来,军民融合产业备受国家政府的关注和重视,中央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切实推动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快速建设。
一、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发展的必要性
(一)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对于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中西部地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能够发挥极大的经济带动作用。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在人才储备、交通和劳动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但通过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能够有效吸引人才和劳动力资源,依靠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最终加快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步伐,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提升综合技术实力
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建设,能够显着提升地区综合技术实力。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依赖于国防力量,而国防力量同样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许多军事领域的技术改进和创新,为各行业的技术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例如,湖南省是军民融合资源的大省,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除了每年为地区工业总产值贡献千亿元之外,同时还完成了航空、杭电、民爆、特种装备和化工等多个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任务,极大地提升了地区的综合技术实力。可见,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不但能够整合地区优势资源,带动和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地区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实力,增强地区核心竞争优势。
(三)提升民间资本利用率
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建设,还能够极大地提升民间资本利用率。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地区政府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上也予以了高度重视和关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初建期、成长期和稳定期,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这样才能保证基地建设速度和稳定性。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激励下,通过各种融资模式的运作和实施,大量闲置的民间资本能够获得相对安全和可靠的投资空间,而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也可以得到充足的资源支持,实现了互利共赢。
二、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发展各阶段的金融需求分析
(一)初建期
军民融合产业是指与军工技术有关联的各产业集合。目前,国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以基地为载体,形成了产业辐射和产业集群,保持了平稳的产业发展势头。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特别是在基地的初建期,必须要有大量的基础性资金为保障。在建设初期,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不完善,核心产业基地建设规模庞大,资金需求量也相对较大。此外,建设初期,中小型企业进入产业基地后,大多数根基不稳、市场竞争实力较弱,同样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用以平稳过渡。可以说,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在建设初期所面临的资金压力是巨大的,单纯依靠企业内源融资远远不够,必须要外援融资资金的大力支持。
(二)成长期
在基地结束初建期后,基地面临的是产业集群建设和技术转化的重要难题。随着军民融合产业基地规模的不断扩大,扩张性的金融需求也随之出现。一方面,企业必须在维稳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快速扩张企业规模,提升企业产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因此,需要进一步追加扩张性融资,以满足企业的各项扩张需求。
另一方面,随着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体系的日渐完善,企业间的交易也越来越频繁,企业面临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压力也越来越大。对此,企业应不断优化产品品质、满足企业间交易的需求,并进一步优化产业资本配置,加强技术改进和设备优化。因此,企业必须要获取更多资金,以满足发展需求。
(三)稳定期
进入稳定期,企业的金融需求有所下降,企业开始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在稳定期,企业需要将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并逐步降低企业的经营发展风险。与此同时,随着企业信用评级的升高,以及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的提升,企业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包括债券融资、股票融资等领域的技术支持。同时,为加强企业内部金融管理,还需要信息咨询、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金融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的多元化发展。
三、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金融支持模式
(一)初建期的金融支持模式
就初建期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资金需求来看,初建期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金融支持模式应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夯实产业基地的资金基础。因为,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建设之初,多数企业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盈利能力也非常有限,企业依靠自身资质往往难以直接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对此,国家政府方面应积极发挥引导和调控作用,从政策角度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方面应为基地企业提供贷款融资业务,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同时降低企业的经营发展压力。政府可以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补贴,确保银行的参与。其次,政府可以对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投资引导,由地方政府为基地企业担保,提升金融机构的信贷信心,保证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建立良好的金融局面。
(二)成长期的金融支持模式
随着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规模的逐步扩大,基地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经营实力在不断扩大,企业的信用评级也显着提升。在此情况下,企业能够获得的外源融资机会越来越多,政策性金融支持有所下降,商业性金融支持开始发挥主导作用。在成长期内的企业,可以通过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通过信贷融资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而随着基地内企业经营能力的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都得到了显着增强,对应的金融机构也更愿意与企业进行合作,提供充足的信贷资金用以支持企业的规模扩张和市场发展。除金融机构信贷融资外,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发展实际,积极实施债券融资、股票融资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解决企业的资金难题。特别是对于基地内的中小型企业,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积极运作中小型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加快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速度。
(三)稳定期的金融支持模式
步入稳定期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所需要的资金量有所下降,企业的盈利能力越来越强,企业的资金实力也越来越雄厚,此时需要借助资金市场融资和金融服务稳定企业发展势头,保持企业整体实力的平稳提升。在稳定期内,应以金融服务支持为主,金融信贷业务为辅,为企业提供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等融资的技术性支持。特别是产业基地内的配套产品和原材料生产企业,虽然其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也比较可观,但企业的综合实力并不强,需要进一步加强资金推动。对此,这类企业应尽可能发挥自身融资优势,夯实经营发展基础,推进军民融合产业的平稳发展。
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建设对于加快地区经济和军工经济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地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与机构应在不同时期和阶段要提供到位的金融服务和支持,以切实解决基地企业的资金需求,加快企业的经营发展速度,真正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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